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吝敏)钱包是人们出门在外的随身重要物品,可是在生活中难免有疏忽大意的时候。2015年11月1日晚23时许,群众梁某就不慎将自己随身携带的钱包丢失了,想到天色已晚,自己还有急事要处理,梁某就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请求帮助。
蒲城重泉路派出所值班民警常栋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县城红旗路**加油站)。据梁某叙述,当晚22时许,梁某在红旗路**加油站内加油付款时将 钱包遗失在收银台,待离开大概20分钟后才发现钱包遗失,于是急忙回到加油站找寻。可回来后发现收银台上空空如也,工作人员也称未见到梁某的钱包。民警了 解情况后就地展开调查,通过调取视频监控发现梁某的确将钱包遗失在收银台,但被前来加油付款的另一名男子捡走了。梁某看到视频监控后放松了许多说道:“可 算是找到了。”可是又突然着急的说:“这大晚上的去哪找这个捡我钱包的人呢?”民警听后告诉梁某:“别担心,我们会尽全力以最快的速度帮你找到的。”
民警随即与加油站工作人员沟通协调,最终通过加油站内部积分卡系统查询到捡钱包男子任某的具体信息以及联系 方式。经过电话联系,确认了任某就是捡到梁某钱包的人。任某称其捡到钱包后找不到失主就决定自己暂时保管,准备第二天上交派出所,得知失主已经找到,任某 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民警,将钱包物归原主,但是任某当时已经到达蒲城县孙镇火车站,距县城达30里路程,已经夜晚12时许,民警驱车带梁某赶往孙镇火车站见 到任某将钱包找回。梁某一再对民警表示感谢,民警暖暖一笑:“不用谢,以后出门在外一定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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