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杨军)2015年以来,澄城县司法局紧扣时代主题,积极探索调解新理念,“五结合”,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人民调解工作必须与“依法治国”总战略相结合,才能目标明确,稳步发展。牢固树立法治创新是统筹发展与民生的战略选择的理念,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意识,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人民调解工作必须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才能深入基层,推动发展。积极参与村风村貌与致富建设,妥善处理邻里、赡养和家庭婚姻纠纷,做到人与人之间和 睦相处,邻里与邻里之间和睦团结。及时发现和处置在村民个人利益与村镇规划之间矛盾纠纷,发现和调处在道路改造、征地拆迁等工作中的矛盾纠纷,做到心往一 处想,劲往一处使,为县域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三是人民调解工作必须与治信治访工作相结合,才能紧贴中心,持续发展。各级调解组织密切关注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人民调解与治信治访工作相结合。始终把 工作放在城市拆迁、土地征用、安置房分配、环境污染等社会热点问题上,深入一线,现场调处矛盾纠纷。据统计:2015 年以来,在旧城改造、新城拓宽和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由于调解工作到位,有效地预防遏制了40余起“三访”案件的发生,确保了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如期完成。我 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主动配合信访部门化解矛盾纠纷500余起,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好评。
四是人民调解工作必须与法治建设相结合,才能规范运作,创新发展。人民调解工作作为法治工程建设的具体内容, 首先调解员要增强法制观念,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调处,在调解员身上,让人民群众看到公平正义的形象。事前通过普法与法制宣传,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防范矛盾纠纷的发生。事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坚持以案释法,向当事人讲清解 决问题的途径和有关法律依据,增强当事人的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有利于尽快达成协议化解矛盾纠纷。事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可以举一反三,给干部群 众起到教育作用。人民调解与法治建设相结合,不仅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而且有力的推进了依法治国方略在基层的落实。
五是人民调解必须与改善民生相结合,才能植根群众,良性发展。人民调解工作开展得好与不好,直系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康。人民调解必须与改善民 生相结合,才能植根群众,良性发展。在工作中,要心系群众关注民生、心牵群众服务民生、心记群众保障民生,争做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 据统计,2015年以来,澄城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1400余件矛盾纠纷,为外来民工和职工要回工资款标的额达200余万元。由于做到关注民生,服务民 生,保障民生,人民调解在人民群众中深深扎根,人民调解工作的路子也越走越宽广,有力的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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