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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到期拒腾房 强制执行还公道
时间:2015-08-11 作者: 记者 惠晓翠 通讯员 周东峰 田剑桥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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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临渭区法院执行一科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顺利执结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将租赁期满的房屋交付申请人张某。

事情是这样的:张某、史某于2012年10月签订一房屋租赁合同,张某将自己所有的门面房租赁给史某开干洗店,租期一年。合同期满后,史某未返还房屋, 其经营的干洗店也停止营业,且店中经营设备已搬离,只留下部分生活用品及少量顾客干洗的衣物,本人也下落不明。张某逐诉至法院。

法院于 2014年8月20日作出判决,史某向张某归还出租房屋,并支付逾期交付房屋的租赁费损失及垫付的费用。张某于2014年12月18日向该院申请强制执 行。执行中,因被执行人史某下落不明,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期满后,为尽量减少当事人的损失,执行法官立即制定了周密的强制执行预案,因被执行人下落不 明,特邀渭南市公证处人员到场,以确保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7月23日早9时整,在公证人员现场的监督取证下,执行人员立即组织专业人员 开锁进入现场随即展开物品清点工作,并对围观群众进行了疏导。由于干洗店内存留衣物质量不明,价格不清,且牵扯到无辜顾客利益,执行干警逐一清点造册,经 过长达三小时的忙碌,才将现场清理完毕,并通过严格依法执行、文明执行,圆满地完成了执行任务,顺利地将涉案房产交付申请执行人张某,依法维护了申请执行 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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