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李文会)定期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公益劳动是对矫正人员进行教育改造的一种重要形式。为了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质量,落实社区矫正人员公益劳动制度,澄城县司法局庄头司法所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日行一善,以善养德”主题教育活动积极组织辖区内的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公益劳动活动。
7月24日上午,庄头司法所辖区内的十余名社区矫正人员自带工具,为社区一广场进行了杂草、垃圾的清除工作。义务劳动历经2个小时,共清除杂草、垃圾三余车,使得社区大环境卫生得到了改善。矫正人员以实际行动表现出了自己认罪、悔罪的积极态度。
劳动结束后,司法所及时对在劳动中表现积极的矫正人员进行了表扬,同时要求各矫正人员结合本次劳动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及社会危害后果作出反思,认真体会人生价值,并写出书面心得体会。此次庄头司法所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劳动教育,取得了良好的矫正效果,不但加强了社区矫正人员的纪律性,而且使矫正人员通过劳动,反省自己以前对社会的危害,端正人生态度,做到服务社会,知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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