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法院工作是一个无烟战场,审判这一块是进行一个一个制高点的包围工作,那么执行,就好似对一个一个的制高点进行攻坚克难。
为促进执行工作,自2015年6月开始,澄城县人民法院实施“失信人员名单”机制,短短十来天,就有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来要求履行义务。
2015 年6月30日,正当法院干警们都在忙碌于繁杂而有序的各种事务,一位工作人员接到电话,对方首先表明自己是案件的被告,想到法院来主动履行判决书的义务。 工作人员下楼热情接待了来人,法官干警了解到,来人张某系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的被告。这起案件的原告杨某和被告张某是澄城县安里镇同一村子里的人,因为民间纠纷不慎伤害致原告手部受伤,澄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后做出判决,被告张某不服,上诉至渭南市中级法院,中级法院二审做出终审判决。被告还是不服,也拒不履行。双方因为系同村人,都为了强撑一个“不认输”的脸面子,在村子里不断互相散布辱骂对方之言语,对法院的执行工作也是一方情绪急躁、另一方拒不履行。
张某自己坦言,这几天,晚饭后,他在家里看电视,当看到澄城县广播电视台曝光的失信人员名单时,越看越感到自己问题的严重,虽然在这一批人员名单中,他的名字暂时还没有列入,但想到自己若拒不履行,自己的名字肯定会上电视台被曝光,自己已经活了50多岁,还没做过这样丢人的事情,上了电视,自己会声名狼藉, 自己之前的拒不履行,也是和对方斗气而已。
张某随即时向法院缴纳了判决书确定的赔偿金额。就此,一起长达数年、起起落落、经两审终审的健康权纠纷民事判决书得到了主动的完全履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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