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田中强 马宇华)2015年5月17日,因阎村镇崇阎路征地土地补偿金问题发生了一起矛盾纠纷,眼看由此引发的治安案件即将发生。
刘某,女,原住在阎村镇岩头村苏家组,因丈夫去世,改嫁到孝义镇,但她的户口还留在岩头苏家组。自河西乡合并到阎村镇以后,阎崇路的修建工作一直陆续进展着,今年崇阎路征地,征用了刘某在岩头户口名下的土地1.07亩,村里电话通知了她有关事宜,等刘某回来后却发现,前夫的哥哥苏某把政府征用自己的土地登记在自家名下,说是自己的,两人一时争吵不息,村干部眼看着无法控制场面,立即联系了阎村镇调委会。接到报案后,调委会主任陈江朝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很快控制住了愈演愈烈的局面,刘某为了维权,说得不到土地补偿款就要去市上上访,情绪非常激动,了解了事情的情况后,陈主任急忙安慰刘某的情绪,并承诺两天内一定给她一个满意的答复。
当天的事情算是平息了,可两天后的答复该怎么办?事情要怎样才能得到彻底的解决?如何维护刘某的合法权益,还不伤两家人的和气尼?陈江朝陷入了沉思。在进一步详细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陈江朝来到当事人家中同苏某协商,谁料协商两次无果,苏某不但丝毫不作出让步,语气还咄咄逼人,满嘴粗话脏话甚至还威胁调解员。针对苏某的实际表现,陈主任意识到,和他讲道理根本行不通,只能来“硬”的了。第二天,陈江朝又来到苏某家中,告诉苏某:“你若不同意调解,此事只能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解决问题,我们同闫村司法所、村组干部、交通局征地组负责人商议,根据《继承法》、《土地法》等规定,政府征用土地应属第一继承人刘某所有,再加上刘某和前夫还有一个正在上高中的女儿需供养,决定将土地补偿金付给刘某,在崇闫路的修建上,如你有任何妨碍正常施工举动,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苏某看陈江朝态度坚定,瞬间转变了态度,半推半就的同意调解,陈江朝趁热打铁和他说:“你兄弟已经不在多年了,你弟媳妇拉扯一个娃也不同意,如今娃都上高中了,一天把你这大伯叫的,你好意思霸占娘俩这点地么,就算你拿到补偿金,你的良心过意的去么,你怎么对得起你兄弟啊……”经过陈江朝和他打的这场“情感仗”,苏某终于同意将土地归还给刘某,至此,一起因土地征用引起的纠纷被圆满化解了,刘某拉着陈主任的手激动的说不出话来。
这是一起因土地征用引发的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本为一家人,如果此事得不到圆满解决,既伤害了两家 人的关系,更有损于法律的尊严。阎村镇调委会主任陈江朝在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安慰受害者刘某的情绪,随后进一步调查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对症 下药给对方当事人苏某做工作,面对苏某的不配合和强硬的态度,陈主任没有退缩没有放弃,他转变调解方法,向他讲明事情的利害关系和法律后果,在苏某态度有所缓和后,趁热打铁和他打“情感仗”,终于使苏某同意归还刘某土地,一场难缠的矛盾纠纷终于被圆满化解,当事人刘某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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