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杨军)原告孟鑫与被告党霖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城关法庭在案件受理后的六天内,通过查阅大量资料提取证据,终于使案件事实真相大白。原告自愿撤回起诉,被告在拿到撤诉裁定书时,连连向办案法官鞠躬表示感谢。
原告孟鑫与被告党霖于1987年合伙经营汽车,此后两人产生分歧,导致无法经营。1987年孟鑫状告党霖,孟鑫胜诉。宣判后党霖不服,在上诉期间,经他人说 合,孟鑫同意将合伙车辆归党霖,由党霖付给孟鑫15700元。1988年4月党霖付给孟鑫5000元,下余10700元,党鑫为孟霖出具欠条,并答应十日 内付清。此后党霖分两次将下余款项付清,但孟鑫以欠条丢失为由未将欠条返还给党霖。1989年孟鑫起诉党霖,要求党霖给付5000元,理由是当初虽为党霖 出具了收到5000元的条据,但党鑫实际并未付款。此案经法院查明后,依法驳回了孟霖的诉讼请求。孟鑫收到判决后,也未提起上诉。
时隔26年,孟鑫拿着当初党霖为自己出具的10700元的欠条向法院诉讼,要求党霖偿还此款。为此孟鑫还专门聘请了律师。党霖应诉时,情绪激动,认为孟鑫多年来将自己欺负的身心疲惫,并表示此款已还。但由于事情过了多年,自己已无法提供证据。为了查明案件事实,给两位60余岁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结果,办案法官对1987至 1990年间的档案进行了翻阅。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两天的查找,终于找到了当年的案卷,同时也找到了孟鑫为党霖出具的10700元的收据原件。当党霖看到法官查找的相关证据后激动地泪流满面,一再夸赞办案法官认真负责。
孟鑫的代理人看到相关证据后,通过给孟鑫释明,孟鑫自愿撤诉,并将党霖于1988年出具的10700元的欠条交给法庭。党霖看到当初自己所打欠条如释重负,自己与孟鑫20余年的纠纷终于尘埃落定。党霖饱含深情为办案法官鞠躬表示感谢。
(本文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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