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李庚志)2015年5月21日,华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办3名工作人员踏着细雨到赤水、柳枝查找各司法所反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
早9时,矫正办3名工作人员赴华县赤水镇魏三庄行政村,在行政村村主任魏主任的陪同下到社区矫正人员袁某家,袁某父母在家,说明来意,袁某的母亲告诉工作人员,这几天袁某在家和父母一起收菜籽,我们询问昨天赤水所组织集体教育,通知袁某不到的原因,袁某告诉我们手机坏了,我们向其重申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规定,要求袁某马上到司法所说明情况,随后根据司法所的安排进行补课;随后,我们到该村五组魏某家,向魏某的父母说明来意,告知违反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通过魏某的姐姐,魏某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要求魏某迅速到司法所报到后,再到县局接受处理。
下午,矫正办三人在柳枝司法所司法员吴华锋的陪同下到违反监督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刘某,刘某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县局工作人员要求刘某立即回来接受处理,至此,全县各司法所上报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都有了结果,通过查找,矫正办将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对脱离监管1周以上的魏某、刘某予以警告处分,以彰显刑罚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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