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警务,为民服务】5月5日早8时许,临渭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苗轲在西二路丁字口上点岗时,发现一辆载有两人摩托车(包含驾驶人)因地面湿滑而摔倒,驾驶员(男)并无大碍,乘坐人(女)却因受到惊吓,神志不清。见此情况,民警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经初步查明(CT诊断)伤者有轻微脑震荡,导致短暂性记忆失常。急诊室大夫说:多亏及时将病人送到,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事后,摩托车驾驶人(女乘客丈夫)感动的询问民警单位和姓名,民警苗轲,樊渭军只是告知临渭交警,便离去又投入到勤务中去…
【践行爱民理念,热心助扶群众】5月5日晚8点多,临渭交警大队固市中队副中队长雷鸣和民警郭攀峰,路过火车站丁字路口时,看到一辆摩托倒在地上,旁边还靠一男子,民警遂上前查看,经询问得知驾驶人王某在骑车中不慎摔倒,头晕所以在此休息,考虑到路口过往车多不安全,他们把王某与其摩托车扶至路边,并帮其联系家人,王某对民警的帮助连表感谢,直道自已没事,在再三询问下,见王某神志清楚没什么大碍,叮嘱他开车一定要注意安全后,方才离开…
【创建文明城市,小什中队在行动】为进一步净化辖区交通秩序,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5月5日早,临渭交警大队小什中队民警,在107省道下吉街道南约1公里处,发现一辆黑色轿车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遂令其停车接受检查,经询问得知,该车驾驶人因心存侥幸逃避电子抓拍,所以遮挡号牌。随即,民警对其进行依法处理…
交警提醒:《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 未悬挂或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违法行为一次记
【严控严查重点车】5月5日,临渭交警大队固市中队民警在检查站执勤中,发现一面包车行迹可疑,在民警上前准备检查时,车上却发生了一件令人目瞪口呆,啼笑皆非的事,该车驾驶人无证驾驶,为误导交警,在车内迅速与其副驾驶调换位置,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临渭交警必须将其诡计识破,对其依法进行处理!
交警提醒:《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借证的人可以处吊销驾驶证且处罚200---2000元罚款。
【 改头换面,难逃火眼金睛】 5日,固市中队民警在查处重点违法行为时,看到一辆怪异的“出租车”,之所以说它怪异,是因其外形颜色与出租车无多大差异,却非正规出租车。经检查发现,该车驾驶人擅自将车身改变颜色,违规喷涂出租汽车外观标识,随即,民警将该车辆暂扣,做进一步处理!
交警提醒: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改变车身颜色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申请变更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未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整治两轮摩托车涉牌涉证,正在进行中】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秩序,预防两轮摩托车交通事故,临渭交警大队保丰中队于5月6日展开两轮摩托车整治行动。
早6时许,他们早已在滨河大道丰原口就位,整治中,民警用语规范、程序公正,做到了音像同步,整个行动持续2个小时,共查获无证摩托车15辆,逾期未检验5辆,纠正摩托车未戴头盔30辆,通过整顿有效地维护了渭桥路一线交通秩序,从而有效降低事故、预防事故!
摩托车整治了,怎能忘记大型客车及危化品运输车辆:
为进一步加强对大型客车、危化品运输车辆管理工作,减少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临渭交警大队闫村中队结合辖区状况,对经过107省道的大型客车及危化品运输车辆进行逐个排查登记,提醒机动车驾驶员按期参加车辆技术检验,及时对车辆安全性能进行全面检查,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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