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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法院:院领导一年需审案4件以上
时间:2015-05-07 作者: 雷争放 记者 程靖峰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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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击声,4月28日下午,被告人刘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在富平法院公开审理。这次庭审由富平县人民法院院长党宏军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富平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富平法院特约监督员等到庭旁听。
       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在富平法院近年来还属首次。为了深入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富平法院制定了院领导亲自办案,探索庭审规范化的办案制度,党宏军院长带头承诺每年至少办理4件案件,并要求各党组成员、副院长每年至少要办理8件案件。富平法院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院长示范开庭,带头办案,对全院法官起到很好的指导和示范作用,通过旁听庭审,法院干警的办案能力和庭审技能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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