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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故意杀人潜逃12年 民警规劝投案自首
时间:2015-04-29 作者: 薛晓安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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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薛晓安12年前,韩城芝川一男子伙同他人对一村民进行殴打,致其死亡。此后踏上了漫长的逃亡路。2015年4月21日,在韩城市公安局芝川派出所民警的多次耐心沟通和规劝下,因涉嫌故意杀人的在逃人员陈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陈某初中辍学后,误入歧途加入一不良团伙。2003年12月某日晚十时许,该团伙8人窜至韩城市新城办某村预谋盗窃一电焊部,在盗窃未果返回时,在田间发现某村村民魏某睡在一水渠内,为寻求刺激,8人采取拳打脚踢、皮带抽等手段殴打魏某,致使魏某死亡。案发后,陈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畏罪潜逃被公安机关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陈某外逃期间,韩城市公安局芝川派出所民警多次多次上门和陈某的家属进行沟通交流,宣讲投案自首可宽大处理的政策法规,并围绕陈某的亲属、朋友等社会关系开展“亲情追逃”,但是一直没有结果。为了能够寻找与陈某父母沟通交流的机会,今年4月份,派出所民警每天早上5时许就驱车到陈某父母租住点,做其父母的思想工作,晚上8时许再回到所里整理思路。陈某父母起初对民警很抗拒,派出所民警利用有限的时间,用最交心的话语给他们讲解有关政策,逐渐消除了他们的戒备心理。派出所薛所长又站其父母的立场上,说明了逃犯在逃的错误性,于已、于家、于后代带来种种不利因素。给在逃人员算了一本在逃成本账。使陈某父母灵魂深处受到触动。经过10多天的思想工作,陈某父母的疑虑打消了,可是其他亲属并不认同,民警又逐一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最后亲属们答应配合民警规劝陈某投案。

4月21日晚9时,陈某在其父母的陪同下来到韩城市公安局芝川派出所投案自首,并且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回顾近12年的潜逃之路,陈某满是疲惫和辛酸。据陈某供述:自己也不堪忍受这种心惊胆战、居无定所的生活。 12年来他从未敢在陕西境内停留,对家乡的记忆也是支离破碎,已30岁的他心里满是悔恨。更想通过自己的警力告诫大家人生需谨慎,交友要慎重,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触犯法律逃不是办法,逃只是在给自己追加刑期。

目前,经检察机关批准已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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