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精神,认真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渭南市公安消防支队对全市重点单位进行了摸底排查和调整界定,经过反复研究、验证,调整确定1263家单位为2015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为 保证此次调整工作顺利进行,全市各地防火监督人员结合各辖区实际,通过资料查阅、实地走访、调研座谈等方式,深入辖区宾馆、酒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科 学合理的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同时,防火监督人员严格按照《陕西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修订版)的规定,对全市重点单位进行 了仔细梳理,排除了部分不符合重点标准的单位,新增了一批新归档的单位。为做到全面地掌握重点单位情况,防止遗漏,支队还及时加强与各公安派出所的联系, 并指导各派出所对各自辖区内的重点单位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并在消防业务信息系统和重点单位信息系统中及时录入重点单位档案信息内容,最大限度地全面掌握了 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底数。重新调整确定了“渭南国贸商厦有限公司”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263家,其中公众聚集场所583家,学校、医院、养老院、托儿 所118家,图书馆、劳动密集型企业、旅游宗教场所57家,国家机关82家,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48家,文物保护单位13家,发电厂(站) 和电网经营企业9家,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285家,高层公共建筑2家,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仓库和堆场4家,其他 62家。
2015年度消防重点单位的确定,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各单位强化消防管理措施,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方便了消防部门及各辖区派出所的监督管理,使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逐步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预防和减少了全市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