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母家亮摄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 (记者 赵波)3月11日下午,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中央委员、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巩富文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作了题为《抓好“关键少数”推动法治进程》的发言。巩富文是唯一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全体大会上进行大会发言的住陕全国政协委员。
巩富文在发言中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可以说,运用法治思维治国理政,已经成为当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面临的一场“大考”。
巩富文认为,这场“大考”迫在眉睫。党员干部的信念、决心、行动,既是价值风向标,更是关键推动力,其引领示范作用决定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方向、道路、进度。但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存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现象,存在不屑学法、心中无法、知法犯法,甚至危害、破坏、践踏法治等情况,所以这场“大考”也颇具难度。
巩富文建议,为了解决好这一问题,要进一步健全党内法规和国家立法,加强党内法规和国家立法的无缝衔接。广大党员干部更要准确把握党和法高度一致的关系,把对党的忠诚和对法的尊崇统一起来,决不能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个人破坏法治的借口和挡箭牌。要着力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的各项机制,包括学习培训制度、考核任用制度、追溯问责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等。要形成党员干部自上而下与人民群众自下而上双向互动的法治氛围,全国上下共同努力,加速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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