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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 微信中的临渭交警大队(组图)
时间:2015-03-11 作者:  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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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关于依法处理交通(事故)车辆的公告】截止2014年4月30日,凡被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渭大队因道路交通违法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依法扣留的机动车辆,至今未按规定接受处理或者没有提供 机动车的合法证明,车辆驾驶人、管理人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携带相关手续,到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渭大队办案单位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渭大队

2015年3月10日

【临渭交警春训进行时】渭南交警临渭大队一日之计在于晨,临渭交警大队交斜中队全体民警,合理利用上班前时间,严格按照大队春训要求,从基本队列手势到指挥棒应用进行训练。他们精神饱满、斗志昂扬,不断提升实战能力和正规化水平。

还有临渭交警大队保丰中队新警,不甘人后,早早在岗前训练:

事故预防处理中队按照大队春训安排,又结合中队上班时间民警办案较忙,警员较多的实际情况,将指挥棒训练时间选择在下午下班后...

违法处理站全体民警苦练基本功,利用下班时间学习《人民警察法》、《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等政策法规,她们说只有不断学习,才能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

【哪里有险情 哪里就有临渭交警渭南交】3月10日早八时许,渭南市区老城街向阳派出所旁,一民房不慎起火,现场浓烟滚滚,临渭交警大队执勤民警赶到火灾现场后,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为消防车开辟通道,加大对滞留车辆的疏导,指挥车辆绕道通行,同时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维持现场秩序,协助消防开展施救工作...

     经初步调查,起火原因是楼道内杂物未能及时清理造成的,幸无人员伤亡。

     民警提醒市民:不要在楼道、楼梯、阳台等通道堆放杂物,不玩易燃易爆物品,一旦家中失火,在救援人员未赶到前,应尽快用水浸湿通道门窗,用衣物堵死门窗缝隙,防止浓烟进入室内,同时用湿毛巾或衣服捂住口鼻,选择救援人员能到达的地方,不要盲目跳楼逃生。逃生时要选择最近的出口,应用湿毛巾等捂住鼻子;顺着墙根走,一定会找到门的,此外,家中最好配备小型灭火器,并掌握使用方法,做到有备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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