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人民公安报》3版头条以《渭南简化下放行政审批赢得群众赞扬》为题,对市公安局党委2014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动简政放权工作,赢得了党委政府和群众赞誉,实现了全市公安队伍公众满意度连续6年保持上升的经验做法做了详细报道。全文刊登如下:
渭南简化下放行政审批赢得群众赞扬
【简政举措】下放、取消、转日常管理61项行政职权,创新改革16项保留的行政事项的审批内容和方法
【监督保障】逐县(市、区)、逐事项实地督导检查、跟踪问效,实时掌握工作动态,协助解决权限下放、衔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014年以来,陕西省渭南市公安局围绕帮助群众精心算好经济账、感情账、廉政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动简政放权工作。他们以车管、户政、治安、公民出入境证件办理等业务为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全力推进公安机关行政审批改革和简政放权工作,不让群众跑冤枉路花冤枉钱。截至目前,他们共下放、取消、转日常管理61项行政职权,创新改革16项保留的行政事项的审批内容和方法,赢得了党委政府和群众赞誉,实现了全市公安队伍公众满意度连续6年保持上升。
增强服务意识,帮群众算好“三笔账”
怎样才能更新思想观念,破除认识障碍,让群众少费心思多得实惠?去年年初,渭南市公安局从强化群众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入手,部署全市公安机关进行走访调研,帮助群众算好“三笔账”。
一是“经济账”。以车驾管业务为例,全市每年注册小型机动车5万余辆,其中各县市需要到市车管所注册的车辆为2万余量;全市科目一考试每年大约13万余人,其中有7万余人需到市车管所考试。以户籍和出入境业务为例,涉及这2项业务每年十万人次。通过精简行政审批、推行权力下放,大量业务可以在当地办理,群众可以节省往返路费等花销。
二是“感情账”。以往每年来市里办理车驾管、户籍、出入境等业务的群众每年在20万人次左右,由于业务量大、服务不到位,在办理业务过程中群众要么等待时间过长,要么多次往返、来回奔波。通过精简行政审批,群众可以就近办理相关业务,在最短的时间内享受最便捷的服务,从而有效拉近了警民距离、密切了警民关系。
三是“廉政账”。由于以往行政审批权限大都集中在市级,导致权力过于集中,甚至出现权力寻租、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行为。推行简政放权,将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基层,分散办理,可以避免权力过分集中,铲除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同时,通过精简行政审批、实行公开公正,由上级和同级公安机关共同监督、规范运行,能够提升工作效能。
精心组织实施,推动简政放权
在帮助群众“算账”的基础上,渭南市公安局精心组织实施,推动简政放权。在具体下放过程中,渭南市公安局晒出权力清单,全程跟踪监督,确保责任和权力同步下放。他们把此项工作作为局党委重点工作和“一把手”工程,专门成立简政放权工作领导小组,推动简政放权工作步步深入、有序开展。期间,市局各分管领导多次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就77项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运作等作了具体部署,就涉及的61项行政审批事项政策、权限和法制保障等作了反复研究,就市局保留的16项公共权力作了全面梳理,并将列表清单公之于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为了杜绝推诿扯皮,明晰各部门和警种职责任务,渭南市公安局通过调研,提出“放权到位、责权统一、运行有序、公开务实、高效便民”的具体操作规程。他们对除法律法规明确由市级公安机关直接审批的事项予以保留外,其余一律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并制订《简政放权工作项目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公开16项保留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法律依据、受理和办结时限、提交材料、收费标准以及承办科室、责任人和联系方式等。按照市局的要求和部署,各县(市、区)公安局及有关警种迅速行动、充实警力、加强培训,增添场地和措施,健全办理规章和工作流程,确保下放的审批事项能够正常顺利开展。
行政效能提升,赢得群众赞扬
在推动简政放权的同时,渭南市公安局通过跟踪监督,确保审批权下放之后能够规范、高效运行。渭南市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领相关警种部门,深入基层逐县(市、区)、逐事项实地督导检查、跟踪问效,实时掌握工作动态,协助解决权限下放、衔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市局纪委监察、督察、法制等部门组成工作组,专司日常督促检查工作,对已下放到县级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督促检查、培训指导,保证各县(市、区)公安局在新业务办理上严格遵循审批程序。市局还设立举报和投诉电话,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渭南市公安局通过简政放权,很大程度促进了公安机关行政审批由管理向服务转变,提升了行政效能,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群众满意率明显提升。
据统计,2014年6月开始实施简政放权的第一个月,市局交管部门连续下放车辆管理、驾驶员考试、新车注册、抵押业务等5项审批事项,为全市广大群众节省办事成本6300万元以上。在为群众节约经济成本的同时,简政放权也为群众节约了时间成本。比如,公民人口信息补录及出生日期变更审批期限由70天提速为10天,由派出所受理逐级上报市公安局审批,减化为派出所受理报县公安局直接审批,报市公安局备案,提高了工作效率,缩短了办事时间。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普通护照、来往港澳通行证和大陆居民来往台湾通行证的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启动《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三表合一”工作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办理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往来台湾通行证表格合而为一,集中审批。消防部门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设计备案、竣工验收备案两项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消防大队后,节约单位业主办事时间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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