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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实行《检察人员办理婚丧嫁娶报告制度》效果好
时间:2015-03-04 作者: 特约通讯员 荆刚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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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荆刚)富平县人民检察院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现象,营造风清气正社会环境,树立良好社会风尚,规范检察人员行为,去年初开始在全院实行了检察人员办理婚丧嫁娶报告制度。
通过一年多的实施,由于院里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严格管理,不搞一阵风的形式主义和走过场,不做表面文章,坚持抓好落实,促进了该项工作持之以恒、扎实有效的实施。检察人员都能够自觉按照事前、事后报告,承诺,告知,审批,监督程序,依照《富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办理婚丧嫁娶报告制度》规定要求办理自己的婚丧嫁娶事宜。自觉抵制了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奢侈浪费等不良之风,倡导了移风易俗、勤俭节约的文明之风,树立了检察人员严格遵法守纪、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为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了表率作用。先后有六位同志和领导进行了申报并按照规定进行,还有二十多位同志取消了谢师宴、生日、乔迁宴等的办理。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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