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刘海滨 惠锐敏)大荔一男子因参与一起团伙伤害案被抓获,可在取保候审期间未经批准私自离开住地失去联系。1月29日,公安机关将其列为逃犯追捕归案。
2014年2月19日晚,大荔县安仁镇薛某、谢某等为琐事将一男子捅伤。案发后公安民警闻讯赶到,将故意伤害他人的4名作案分子全部抓获,审查后对其中一名姓薛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2014年10月17日,此案经过审理进入诉讼程序,决定对薛某改变强制措施予以逮捕。可薛某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获批准竟然私自离开住地,不知去向,大荔警方遂将其列为逃犯组织追捕。1月29日,东关派出所民警走访时获悉薛某已经返回大荔藏身县城。当晚,民警通过治安清查在东大街一出租房内将薛某抓获。
2月2日,大荔县公安局对故意伤害他人的犯罪嫌疑人薛某执行逮捕,并移送起诉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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