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某被送往医院救治
近日,富平县公安局张桥派出所民警及时处警,迅速处置一起精神病人纵火事件。
2015年1月19日凌晨1时许,张桥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110指令:富平县张桥镇三合村一组村民余某精神病发作,点火烧自家房屋,要求出警。接到报警后,民警孙杰感觉该警情十分重大,立即上报带班领导郑荣军,教导员郑荣军迅速组织民警,携带单警装备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精神病人余某下身裸露,手提水壶,站在门口的火堆中间大喊:“我要去抗日,我媳妇是大内奸,我要报复,杀掉汪精卫……”。而此时,余某身旁的火势借风不断蔓延,随时有可能引燃周边民房。情况危急,而且有烧伤余某的可能。为防止事态恶化,民警急中生智,一是让在场的群众正面吸引余某注意力,民警孙杰等人从余某家后门悄悄潜入,迅速从后方控制余某双手,将其按倒在地进行控制;二是组织在场群众协助民警及时扑灭火焰,避免火势蔓延。
余某迅速得以控制,火堆也被及时扑灭,民警及在场的群众终于松了一口气,余某的妻子握着民警的手激动地说:“你们来的太及时了,要不然后果真不知道会是啥样子啊!”为避免余某再次发病,在余某妻子的配合下,民警当晚立即将余某送去了华朱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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