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西省公安厅党委从顶层规划、谋划选题、应用转化等多个层面为调研工作建章立制,在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中大兴调研之风,全省2014年共产生优秀调研文章450余篇,连续6年荣获全省政法系统优秀调研一等奖,在提升科学决策能力的同时,进一步夯实了优良作风,调研工作已成为陕西公安“以文辅政”式的高效“智库”。
常抓不懈,建立调研常态化机制
2014年初,陕西省厅在时隔12年后,重新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决定》,从作用意义、指导思想、中心任务、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组织领导等6个方面,出台20条具有高度可操作性的实施意见,对全省公安调研工作进行了精确的顶层规划,确保调研工作以制度化的形式实现常态化健康发展。
重大决策调研先行,近年来已经成为陕西各级公安机关的共识。此次出台的《决定》更是对这种共识的明文确定和进一步细化。其中明确规定省厅党委成员每人联系1个市,并确定1个县区作为调研工作联系点,每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少于30天,专题调研和蹲点调研不少于2次,并亲自撰写至少1篇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报告。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杜航伟以身作则,2014年深入基层一线调研30多次,先后撰写了8篇理论调研文章。
为推动调研工作持续常态化发展,省厅要求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高度重视调研工作开展,经常为调研工作下任务、出题目、提要求,带领开展调研。省厅在各级基层公安科所队设立了大量调研联系点,确保基层工作中的实际情况第一时间传递到省厅调研层面,并将每个调研重大课题确定一名厅领导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力量协同攻关。此外,省厅每两年至少举办一期全省公安调研人员培训班,还专门设立了重大调研课题专项经费,为调研工作长期开展提供了理论水平和后勤保障的多方面支持。
科学命题,服务实战招招见效
翻开由陕西省厅主编的调研文章双月刊《公安理论与实践》2014年第1期,24篇调研文章中既包括省厅党委成员、副厅长撰写的关于全省公安队伍在推行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思考,还包括乡村派出所的普通民警撰写的《农村派出所工作面临的两个问题及对策》,还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集体调研文章《浅析信用卡诈骗犯罪》。这些调研文章共同的特点就是紧扣服务实战的主题。
为了让调研工作充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杜绝出现“假大空”的“官样文章”,省厅在调研谋划选题上为各级公安机关开好了“命题作文”和“自主作文”两张“试卷”。首先是省厅每年从全省公安工作实际出发,围绕陕西公安工作遇到的新特点和新要求,结合从各个调研联系点反馈上来的实际,科学拟定十余个重点课题,以“命题作文”的形式供各级公安机关参考。以省厅拟定的2014年15个重点课题为例,其中题目涉及到扎实推进社区民警专职化打造“家门口的派出所”、推动警力下沉、结合网络发展新动态维护网络安全、统筹人防物防技防打造“云”警务平台等等紧跟公安实际工作新特点的警务课题。其次,在“自主作文”方面,省厅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充分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调研,“文不求易、事不避难”。为保证调研质量,省厅紧把“质检关”,每年进行一次总结通报,每两年进行一次评比表彰,奖优罚差,督促各地各警种不断提升调研工作水平,服务科学决策。
调研成果转化,不经调研不做决策
如何使调研结果不被“束之高阁”,而是“零损耗”地转化为实际成果?省厅建立了“先调研、后决策”制度,明文确定了各级公安机关在对公安工作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前的“三不”原则:不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的不决策,没有提出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作比较的不决策,没有经过论证和可行性研究的不决策。“三不”原则大大提升了调研工作在公安工作中的比重,也使决策出台更加科学化和民主化。而且,并不将决策的做出作为调研的“终点”,而是在决策做出后,加大对执行的跟踪调查,及时发现问题进一步调研拿出解决办法、推动决策施行,将调研对科学决策的“售后服务”落实到底。
大兴调研之风也在各地公安机关中催生了一系列富有特色的调研活动。例如,西安市公安局联合西北政法大学开展调研,借助高校的理论优势为公安工作研究对策;宝鸡市公安局部署实施了“十百千万”工程,十名市局班子成员到基层当1天所队长,百名科长处长到基层当1周民警,千名民警进万家走访帮困、征求意见;渭南市公安局开展了“百名三长百日调研”活动,市局班子成员在内的各级公安领导深入一线科所队至少调研1个月、解决1个问题。各地结合自身特点开展的调研活动不仅使调研接了地气儿,提升了调研质量,同时也助推了队伍作风的转变,拉近了公安队伍与群众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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