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有8个字注定要给国人的记忆留下深刻印象,这就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这一年的10月20日至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了依法治国问题。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 题的决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深刻回答了在当今中国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怎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 题。
在党的历史上,以中央全会这种最高决策形式专门研究依法治国问题,之前从未有过。有专家评论说,十八届四中全会为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设计了宏伟的蓝图,这是中国法治建设史上的标志性事件,对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古往今来,以怎样的方式治国理政,是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课题。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总结法治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基础上开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既遵循法治普遍规律,又符合国情实际,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从1997年9月,“依法治国”第一次写入党的十五大报告,并被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到两年后的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依法治国”被载入宪法,再到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等一系列重大会议战略决策上的部署,“依法治国”的声音越来越响亮,蓝图越来越清晰。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的“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目标任务,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和信心,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和行动指南。
2014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的中国,法治建设步入了崭新的发展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 和法治方式执政兴国,推动依法治国进入新阶段。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正由国家基本方略向治理基本方式层层推进、稳 步前进,贯穿于治国理政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我们欣喜地看到,这一年,我国的立法更加民主、科学,一部部法律的制定和完善,紧跟时代发展,回应民生关切,无不体现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正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同样在这一年,“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正深刻地内化于各级司法人员心中。最高检历时七年督办广东徐辉申诉案,终于 使当事人由死刑改判无罪;河北省检察机关排除非法证据,避免无辜的人被错捕。防止和纠正冤错案件,为推进公正司法、保障人权注入了正能量。而庭审直播、法 律文书上网、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面上线等等,也正从尝试变成常态。司法一次比一次开放,一次比一次透明。
2014年的中国, 国家治理的一切活动正在快速并入法治轨道,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正成为所有社会成员必备的素质。可以相信,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宏伟蓝图的指引下,法治的 信念,法治的力量,必将潜移默化,深入人心,成为全民信仰,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产生深刻而长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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