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潼关法院秦东法庭法官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案件款送到了李华手中,至此,这起拖欠多年的借款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全力调解下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李华与张平系朋友关系。2000年5月,张平以做生意为由向李华借款人民币6万元,并约定了利息。借款到期后,李华多次向张平催要该笔借款,张平总是以无钱为由推诿拖延。12月2日,李华诉至法院,要求张平归还借款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秦东法庭承办法官通过阅卷、很快熟悉案情,通过约谈,张平承认该笔借款的真实性,但提出自身经济状况不好,暂时无力偿还。对此,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提出了分期还款的建议,先由张平在调解书生效之日归还1万元, 12月底前再归还1万元,剩余款项在2015年年底前还清,调解方案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最终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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