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庭审现场

当庭宣判
手机通话起矛盾,相约见面“分高低”,言语不和动手脚,手持利器把人杀。12月12 日上午,渭南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被告人李某故意伤害一案,而担任审判长、敲响法槌的是该院的党组书记、院长张振伯。院长亲自开庭审理案件,是渭南中院 固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当好标杆,向我看齐”活动,促进全市法院审判质效提升的有力举措。
1995年出生的 李某与被害人刘某在电话中发生口角,两人相约在街上见面打架,见面因言语不和遂发生厮打,李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刀具将刘某刺成重伤,刘某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 亡,被告人李某次日在亲属陪同下投案自首。2014年11月26日,检察机关对刘某以故意伤害罪向渭南中院提起公诉。庭审中,被告人李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 讳,但鉴于被告人存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其亲属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等从轻情节,法庭以故意伤害罪判处 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2年。此案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至渭南中院主持进行民事调解、做出一审判决,仅仅用了16天,最大限度的实现了司法公正。
庭 前,张院长作为该案的审判长,仔细查阅案卷,熟悉案情,制定完善庭审预案,组织召开庭前会议,积极与合议庭成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沟通交流,做好了开庭审理的 各项准备;庭审中,担任审判长的张振伯院长庄重得体,语言规范,对争议焦点的归纳一针见血,对庭审过程的掌控游刃有余,充分展示了严谨的庭审作风和高超的 法庭驾驭技巧。整个庭审正规有序,公开透明,诉辩意见都得到了充分的表达;宣判后,被告人李某当庭表示不上诉,愿意认罪服法。
法院 领导干部带头亲自审理案件,既有利于了解、掌握审判工作动态,又可以保证院领导把精力倾注到审判执行第一线,为全市法院法官干警树好形象,当好标杆,有效 的带动法官提升审判质效,促进司法公平正义。据悉,渭南中院积极倡导院领导转变作风,深入一线,带头办案,并结合实际制定了 “党组书记亲自办案不少于2 件,党组成员亲自办案不少于4件”的落实标准。院领导亲自办案,示范引领作用得到了有效彰显,极大的促进和带动了全市法院审判工作上台阶。今年来,已经有 多名院领导亲自开庭审理案件,受到了法官干警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该案通过渭南中院官方微博@渭南中院进行了庭审实时播报,2小 时内发布30条微博,20张图片,6000多文字真实又全面的展示了整个庭审过程。渭南中院今年已经网络直播各类案件20余起,通过庭审直播推进司法公 开,彰显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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