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14时,潼关中金矿业公司2014年法律知识培训班在该公司大礼堂隆重开班。该公司总经理胡小龙等领导到会祝贺并讲话。潼关法院太要法庭副庭长张小牛应邀授课。
培训班上,张小牛副庭长针对目前该县矿山劳务企业用工不规范,用工主体未与被用工者签订矿山劳务合同,劳务用工起止期限不明确,发生工伤事故后当事人之间责任主体不明确等易引发纠纷、发生被用工者群体上访等事件,不利于矿山劳务企业的经营管理,影响该县县域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就矿山劳务企业用工方面的法律规定,用了两个小时的时间,就劳动合同法与该县矿山劳务企业用工方面的相关规定,以该县矿山劳务企业发生的真实案例为例,做了系统、全面、详细的讲解。培训员工做着详细的学习笔记,培训现场,不时传来阵阵热烈的掌声。
这是该院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开展法律宣传,入企走访,创建“平安潼关”的生动实践。通过培训,使培训班学员进一步了解了有关矿山劳务企业的相关法律知识,牢固树立起遵法守法用法意识,增强用法律观念和法律思维方式管理企业的观念,进一步承担起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企业责任,全力维护用工当事人各自的合法权益,为县域经济提供法律保障。从而在矿山劳务企业的用工当事人心中树立起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使他们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保障宪法和法律实施,推进依法治国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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