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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官池司法所帮助失足少女走向新生
时间:2014-12-11 作者: 刘洁 吴小辉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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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梦今年15,大荔县官池镇人。以男友强奸自己为由,友将对方打成重伤,成故意伤害罪,被大荔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她,面容清秀,身高挑来到官池司法所报道的那一天,所里同志都被震惊了!多么年轻的小女孩。她低着头把档案交给所长,

交谈过程中头一直低着非常自卑,回问题也仅只有一个字,双手一直紧握着。小梦走后,大家议论纷纷,个花季少年,此刻本应校园,而不是因此事辍学在家,对于此事她本人也是受害者,实在令人惋惜。鉴于此,官池司法所决定一定要好好帮助她。

针对小梦的情况所里特别制定了以下几点措施:1、做好家访工作。第二天,我们来到了小梦的家,了解到她的父母在上海打工,家中就只有老人一个8岁的弟弟。于是我们联系村主任一起研究商讨给予小梦生活上的帮助。2、做好心理工作。司法所专门指定一位女性工作者,每月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和谈心,让她逐渐走出犯罪的阴影。3、做好家长工作。定期与其家长通话,督促他们在工作之余多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4、及时思想汇报。要求小梦每月写一份思想汇报,也可以写自己的感想,尽情发挥,及时了解她的心理动态。

 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小梦有了明显变化,自卑,不沉默,脸上上了笑容,还经常将自己写的文章学习的作业给我们看。这位似水年华的少女终于走出了阴影,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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