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从左依次为: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教导员成为民同志,县检察院监所科科长康文喜同志,法院刑庭副厅长
严伟同志,县司法局局长刘彦辛同志,司法局副局长陈翠丽同志,县司法局社矫股股长胡晓文同志。
虽然时值寒冬,但前不久结束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却让很多人感到,中国迎来了一个春天——法治的春天,伴随着“依法治国”的春风,我县在市局,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围绕教育矫正、监督管理、社会适应性帮扶三项工作任务,建立了以县社区矫正管理教育帮扶中心为平台,统一、规范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和监管工作。
我县自成立社区矫正管理教育帮扶中心以来,于2014年11月26日上午第一次组织了近一周接收的12名社区矫正对象举行入矫宣告仪式。县司法局局长刘彦辛同志,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主任、司法局副局长陈翠丽同志,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教导员成为民同志,县检察院监所科科长康文喜同志,法院刑庭副厅长严伟同志,各司法所所长、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属参加本次入矫宣告会。
此次入矫宣告会的举行充分调动了公检法司四部门的联动机制,为更好的发挥了社区矫正管理教育帮扶中心的功能,有效的实施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促进矫正人员犯罪心理和恶习行为的改造,使其尽快改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更好的体现社区矫正了工作的严肃性、执法的的规范性起了重要的作用。
宣告会上,县公安局表示今后与司法所密切衔接配合、齐抓共管,发挥合力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县检察院提出了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恪尽职守;提高执法意识,公正、严明执法;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三点要求。 县法院严伟同志表明“非监禁刑罚”作为与“监禁刑罚”相对应的刑罚执行方式,体现了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把不需要、不适宜监禁或者继续监禁的罪犯放在社区服刑,给予相对宽松的改造环境和人身自由,这是保障人权的有益探索;大批主观恶性小的轻刑犯放在社区服刑,同时让他们保持正常的家庭和社会关系,避免和减少了很多社会问题,有助其尽快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这是维护稳定的有力举措,提出做好审前调查评估报告尤为重要,要求我们公正司法,提供客观、公正、真实的报告。
最后,我局刘彦辛局长作了总结发言,对社区矫正人员提出了三点要求:一、遵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二、树立信心,重新做人;三、总结教训,把握现在,争取做一个合法、守法的公民。通过这次入矫宣告会,相信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名对社会有用之人。这次宣告会的圆满结束,标志着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在不断的完善,为以后更好的发挥公检法司的协调联动作用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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