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发展的不竭源泉。近年来,临渭区司法局先行先试,不断创新司法工作体制机制,从寻找身边最美人民调解员活动,到千名律师连千所法律顾问制度,再到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一个个创新之举,走出了一条改革创新的“临渭之路”,为维护社会稳定,构筑了一道坚实的防线,为美丽渭南的平安、稳定,调出一曲曲和谐的新乐章。
这里从来不缺传奇。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组建全国首家县级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全国首支专业法律服务队伍,开展了全国首次优秀人民调解员“海选”活动……
借着改革创新的大刀阔斧,一次又一次披荆斩棘、敢为人先,不断“刷新”成就,在全市乃至全省全国司法工作实践史中挥毫泼墨,留下了临渭区司法局“创新司法工作体制机制,倾心满足群众司法需求”的瑰丽华章。
基层寻美
——人民调解绽放基层
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历史特殊时期,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经济、社会结构的深刻调整,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多发,且相互交织、错综复杂。加快发展中的渭南,急需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和矛盾调解机制,这既是确保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内在要求,也是做好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刻内涵。在这一点上,临渭区司法局上下有着异常清醒的一致认识。
“很多大矛盾甚至犯罪行为都是由小矛盾积累而成的,事实上如果能在基层及时合理地化解人民内部的矛盾纠纷,对维护社会稳定意义重大。”临渭区司法局局长盛来运说。
诚然,人民调解工作在法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地位,其在化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维护城乡社会稳定中等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临渭区司法局历来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在此项工作中几次大刀阔斧、披荆斩棘,为全市乃至全省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早在2008年10月,临渭区司法局就牵头引路,整合基层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资源,组建了全国首支专业法律服务队伍,积极协调基层处理突发、重特大应急事件,社会热难点事件,有效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与此同时,还开展了全国首次优秀人民调解员“海选”活动。
2013年4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深度挖掘一批基层优秀人民调解员,表彰他们扎根基层、服务基层、感动基层的鲜活事迹,总结他们开展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化解等方面的成功做法,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全力提升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临渭区司法局和临渭区依法治区办又联合开展了“走基层——寻找身边最美人民调解员”活动。
活动紧紧围绕临渭区工作大局和“平安临渭”建设,各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辖区各街道(镇)干部、公安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干警分别组成3个寻找小组,结合政法干警大走访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全区446个村、51个社区,走村入户、仔细甄选,对全区22300名基层人民调解员默默无闻、不计得失、乐于奉献的感人事迹深入挖掘,将他们的事迹整理汇总,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关注人民调解工作、关爱人民调解员的良好氛围,筑牢了维稳的前沿阵地。
临渭区闫村镇申郭村村民李某和孙某自1999年结婚后,两人性格一直不和,经常吵闹,最终感情破裂,于2006年一纸诉状告上法院要求离婚,昔日夫妻在法院的判决下成为陌路人。
然而在最终的离婚判决中,孙某一直不服判决,多次以财产分配不公为由进京上访。该村调委会主任申刚战及时介入,对孙某做说服教育工作,一方面从感情角度对孙某进行说服教育,一方面又从法的角度耐心讲解,让孙某将自己的不满全部说出来,并表示理解和同情。随后,申刚战又协调临渭区法院重新受理了此案并二次立案,孙某看到村主任几年来对自己的事情是如此的费心,她深深被感动,并决心以后再也不进京上访了。
类似于这些能够“拿得住、管得了”群众遇到的“麻哒”和“木乱”事的人,在此次寻找“最美”活动中层出不穷。像这样耐心调解,感动人心的事迹也不胜枚举。
“巧支书”王站柱巧调解7厘地,两邻居化干戈为玉帛;买药反被大夫打,持刀复仇刺大夫,粘牙赔偿说不清,“王大拿”3年终调处;儿媳再嫁惹风波,“管事佬”真情化矛盾;六旬老人无房住,调解员热心解民忧;征地补偿酿矛盾,调解员王清洲促和谐……
普通的岗位,闪烁着耀眼的光芒,一个个调解能手,扎根在基层,奉献在基层,他们沾满泥土的双脚,已踏遍临渭区1221平方公里的土地,成为一个个坚实的支点,支撑起人民调解的大格局,拉起了全区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钢铁防线,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新临渭贡献光热。
法律顾问
——依法治国齐奏和谐
“欢迎,欢迎,我们现在太需要你们这些专业的法律人才了。”“对基层政府来说,真是太及时了。”“我们还需要更加密切合作”……在临渭区国税局、丰原镇政府、人民街道办事处的走访中,说起法律顾问制度,赞誉一片……
“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这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依法治国”新目标,也是各级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新目标。从这个层面来讲,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意义非凡,因为它不仅为转变政府职能提供了新思路,更是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手段。
近年来,随着依法行政工作的不断推进,政府面临的法律事务数量更多、涉及面更广、专业性更强、层次更高,产生了许多新的矛盾和问题。
为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今年6月,在临渭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多次深入调研、多方严格论证的基础上,临渭区司法局大胆创新社会管理模式,整合全区法律服务资源,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聘请6名省内法律专家组成区政府律师顾问团,聘请43名执业律师担任全区各级部门和镇、街道办事处共76家单位法律顾问,确保了“一单位一律师”,建立了覆盖全区的法律顾问制度。完善了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行政行为法律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组建了一个“法律顾问智囊团”,充分发挥律师在政府决策、法律宣传、矛盾调解、服务群众等方面的作用,将政府行为导入法制轨道,提高了依法办事水平,最大限度地防范和降低了行政风险,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为了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临渭区成立了法律顾问领导小组,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在全市率先组建了首家政府法律顾问团,积极参与政府工作,对区政府采取组团服务方式,为区政府重大决策、行政行为等提供法律意见;对各部门及街镇实行预约咨询制、会议工作制和具体事项委托办理制法律服务,应邀对顾问单位进行法制讲座、审查规范性文件及重大事项的法律把关,预防法律风险,协助化解疑难矛盾纠纷;律师事务所还分别在区政府信访接待大厅实行坐班服务,每周两天陪同领导接访并为前来办事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在渭北葡萄产业园、渭南市临渭区工业集中区设立驻园区法律顾问室,重点开展法律服务。不仅如此,临渭区司法局还开展了“年度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专项考核”,根据每年顾问单位和律师双向满意度调查、法律顾问业务量情况,对各街镇、部门依法行政和律师履职情况进行双向考核。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律师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行政违法案件的严肃追究责任。
政府有了“智囊团”,在面对城市建设、征地拆迁、社会保障、企业改制、环境污染、安全生产等方面出现的棘手问题时,就有了“参谋”和“助手”。临渭区丰原镇党委书记赵社平告诉记者:“有了法律顾问,安排部署任何工作时,就能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提前做一次风险评估。我们就很明确哪些事情该如何解决,可以解决到什么程度。尤其是涉及长期上访的事情,可以说是彻底从源头上预防了各种矛盾纠纷隐患。”
机构健全、考核严格,临渭区司法局并不满足于这样的做法和已经取得的成就,在他们看来,顾问单位的法律意识还要增强增强再增强,顾问单位对重大事项决策风险的防范能力还要提高提高再提高,顾问单位的依法行政水平提升之路永远没有尽头。为了实现这样的目标,今年7月,临渭区司法局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法律体检”专项活动,逐街镇、部门进行“法律体检”。通过走访座谈,掌握街镇、部门法制建设、依法行政及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情况,及时对重大疑难问题进行会诊,提出意见和风险提示,推进街镇、部门法制建设。
今年5月,按照省市要求,结合临渭实际,临渭区司法局还将“千名律师连千所、法律服务到前沿”主题活动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有机结合,精心组织实施。通过优服务,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讲法治,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调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解心结,帮扶矫正对象促顺利回归;帮民困,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实现了律师与司法所优势互补、相互双赢,提高了律师和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赢得了人民群众广泛赞誉。
首席法律顾问王浩公定期为全区做法制报告,提高了全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王麟带领西北政法大学课题组,调研了临渭区城中村拆迁改造,形成了调研报告,为依法拆迁提供了理论支持;师柳杰解决闫村砖厂拖欠四川农民工工资纠纷;邓建军化解向阳办长闵村土地承包纠纷群访事件……
“作为政府和群众的第三方,我们律师拥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出面协调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群众往往比较容易信任和接受。我现在感觉自己快要成基层政府的一分子了,无论什么事情,只要涉及法律,政府和群众都会来找我。作为法律顾问,我也会及时主动联系顾问单位。”担任丰原镇法律顾问的律师李婷笑言。
自实行法律顾问制度以来,顾问律师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服务单位出具法律意见书86份,举办法制讲座30余场次,化解疑难矛盾纠纷15件,电话咨询沟通法律事务800余次,代写法律文书34份,修改完善合同协议75份,共出具“法律处方”76个。
让政府法律顾问全面介入政府决策、制定政策和行政处罚和执法领域,积极参与突发事件应对,既是一条切实提高政府依法执政能力的有效途径,也是一次全面深入检测依法行政的法律大体检。
法律顾问制度之所以能够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不仅仅是因为它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的重要手段,更重要的,是因为它架起了律师——政府——群众之间的“连心桥”,让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更加一帆风顺、畅通无阻。
三调联动
——矛盾化解机制不断创新
司法工作面对的就是无休止的矛盾。如何有效化解矛盾,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最基本要求。如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如何体现“勇创新、敢担当、争一流”的本色?临渭区司法局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创新思路、推陈出新、一马当先、蹄疾步稳,创造了化解医患纠纷的“临渭模式”,并进一步拓展了矛盾纠纷化解的范围,也给司法工作一个新的启示。
2010年,临渭区司法局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中,因地制宜地推出“四诊”调解法新举措、新模式,即“预诊法”:健全基层调解网络,宣传教育为先,定期走访摸排,防患于未然;“门诊法”小是小非,门前村头及时和解防激化;“会诊法”:重大事件、热点难点,多方联调化心结,律师把脉破难题,确保大事不出街镇;“巡诊法”:对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等重点人员不定期回访,帮教扶助、对症下药、跟踪问效不脱管。这“四诊”法也在实践中发挥出了春风化雨般的社会效果。
2014年4月16日,司法部召开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座谈会,渭南市临渭区司法局成为全国区(县)唯一代表,就临渭区医患纠纷调处中心运行经验在会上做了交流发言,举国瞩目;2014年6月26日,全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临渭区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再一次聚焦了各地目光。一时间,来自四川、河南等全国各地的司法、卫生部门纷沓而至,化解医患纠纷的“临渭模式”在全国推广。
建立医患纠纷矛盾调处中心为医患双方搭建一个公平、公正、便捷、高效的处理医疗纠纷平台,把医疗纠纷引向院外,跳出卫生系统自身给自己人当裁判的传统模式,预防和化解医疗纠纷。这套可以复制借鉴的长效机制为全国“医患纠纷”这个“顽疾”开出一剂“良方”,这是临渭区司法局创新工作的一大亮点。
2013年4月9日,《渭南市临渭区医患纠纷预防与调处暂行办法》印发,这也标志着全省首家独立的医患纠纷调处机构正式开始了运行。
第一天,便解除了固市镇三畛村村民王某与南师卫生院输液中多次跑针、渗液纠纷。这起纠纷中,患者情绪非常激动,声称要到区政府、市政府去讨公道。同时患者又将铺盖、锅灶搬到医院,纠缠医护人员,使医院无法工作。中心受理后,患者刚开始认为医调中心是卫生局的单位,是“老子”给“儿子”断“官司”,拒不配合,经过反复宣传介绍,患者知道医患调处中心独立性后才消除了对抗心理。调解员刘金平先后多次听取患方陈述,认真疏导化解,经调查,中心认为南师卫生院确有服务态度问题,多次沟通协商,补偿王某3300元,达成协议,医患双方均表示满意,调处中心首战告捷。
2013年4月至今,临渭区医患调处中心运行一年多的时间里,共接待咨询、化解、调处医患纠纷97起。其中调处医患纠纷43起,化解医患纠纷19起,提供咨询引导34起,引导法律诉讼2起。通过这97起医患纠纷的化解调处,不仅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更有效地维护了医疗机构正常的工作秩序,封堵医院大门、摆花圈、设灵堂等违法案件大幅减少,再未发生过因医患纠纷围堵市区领导、拦车上访事件、殴打医护人员和打砸医疗设备案件,为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临渭区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发挥了替患者维权、帮医院解难、为政府分忧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医患双方正当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2013年8月19日,渭南市委书记徐新荣在市政法委书记王春阳及临渭区区委主要同志的陪同下来到临渭区医患纠纷调处中心进行视察时,给出了如上评价。
“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通过简政放权设置独立、公正的调处机构,在赢得群众信任的同时,为医患双方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在此基础上,按照相关法律对医患纠纷进行调处,对每一起医患纠纷立卷归档,深入研究成因,对医院进预防讲座、宣传,最大程度上杜绝医患纠纷的发生。”这是临渭区区长杨林对临渭区医患纠纷调处中心经验的独到总结。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对于临渭区司法局这支队伍来说,以往的成绩只是过去工作的总结,改革创新永远没有完成时。如何在成就中汲取经验,书写无数“下一个辉煌”?是临渭司法队伍永恒追寻的答案。在创新医患纠纷化解机制的基础上,临渭区司法局又开始了对其他矛盾纠纷化解的创新性研究。
循着临渭区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建设运行经验规律,临渭区司法局决定在全市率先成立第三方独立化解矛盾纠纷的常设机构——临渭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建立起“党委政府领导、政法综治牵头、单位齐抓共管、职能部门负责”为主体,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坚持依法调解、自愿调解、公平公开原则,对专业、行业领域内的矛盾纠纷以及跨区域跨行业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进行专业调解。调解范围覆盖到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关联的各个方面,将矛盾纠纷及时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目前,这项工作已成功走在全省前列。
带头走、阔步走、稳稳走。这是临渭区司法局近年来工作的真实写照,调整机构、创新机制……这支队伍热衷于司法工作的每一次大胆尝试。
短短几年时间,临渭区司法局完成了一次完美的“蝶变”。2008年,临渭区司法局被省政法委授予“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省委依法治省办授予“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2009年,被省司法厅授予“改革创新勇创一流”活动先进集体;2010年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创佳评差”优秀单位,经群众投票评选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2011年,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2年,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被市委授予“2010-2012年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2013年,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综治委授予“2009—2012年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荣誉和光环下,清晰地刻着临渭司法脚踏实地、砥砺奋进的每一个足迹。
“虎闯穴中秦地恐,龙飞渭上汉江倾。”临渭司法这支敢闯敢当、勇于探索的队伍正在继续书写传奇,并努力让改革创新成为全局上下“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措施、提高工作水平、更好服务群众”的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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