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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龙池派出所“二三四”规范接处警
时间:2014-11-05 作者: 通讯员:吝敏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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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龙池派出所在接处警工作中推行“两满意、三及时、四规范”措施,实现接处警工作规范化,从而有效地提升了基层派出所闻警即动的快速反应能力,在打击犯罪、处置警情和服务群众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两满意”。一是力求做到让群众满意,把提升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接处警工作的标准。通过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执法质量和工作效率,让每一起警情都得到圆满的解决,最大限度的减少因出警不及时或者民警态度不好、处置不当引发的投诉。二是让上级业务部门满意。通过建立和坚持警情信息收集、上报、反馈一系列制度,疏通上下级之间信息渠道,保证信息畅通,及时准确。
     “三及时”。一是出警及时。值班民警在接到报警后不允许只是通过电话了解发生情况,要在第一时间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二是处置及时。出警民警到达现场后认真了解警情,控制现场,迅速查明情况,合理、合法妥善处置。三是反馈及时。出警民警对发生的警情,要及时上报处警结果。未能及时处置的要说明原因和具体情况,严禁出警后无声无息,严防信息迟报、漏报。
    “四规范。”一是着装规范。值班和出警民警严格按照警务管理规范着装,杜绝警便混穿、配饰不齐。二是出警车辆规范。保持出警车辆整洁,车内物品摆放有序,在非紧急情况下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行车。三是处警规范。做到语言文明、动作规范、程序合法。四是反馈规范。反馈情况时严格做到要素齐全,内容充分明晰,事实准确无误,确保各类警情处置有结果,有收获,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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