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日,陕西省华阴市华西司法所圆满化解了一起赔偿数额较大的侵权纠纷,有效的遏止了民事转刑事案件的发生。
今年8月初,陈某承包华山基地罗敷河西四号地350亩种植棉花和宁某承包种植的玉米地相邻,因宁某雇人给玉米地喷打农药时操作不当又未加任何防范措施,造 成邻地陈某承包的棉花地有100亩减产,事后双方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无奈之下,陈某来到华西司法所,请求帮忙予以调解。
经过华西司法所施所长耐心的询问得知,陈某和宁某之间发生纠纷已经熟人协调过三、四次了,宁某就是不愿给陈某赔偿损失,如果这次再调解不成,陈某就纠集亲 朋好友和宁某拼个“鱼死网破”。施所长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认为此事如果不及时调解,可能造成恶性事件。首先他对陈某耐心的说服教育,稳定其情绪,并对有 关情况进行调查。随后几天,施所长把陈某、宁某叫到一起,就双方发生的侵权纠纷进行调解,结合事件的性质给双方讲解了《侵权责任法》有关规定,明确告诉宁 某因自己的过错行为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让宁某充分认识利害关系和事态恶化将会造成双方都不愿看到的结果,宁某听后,表示愿意和陈某协 商赔偿事宜,做通宁某工作后,施所长就赔偿金额多次给双方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宁某赔偿陈某棉花伤损八万元整,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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