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蒲城县检察院不断强化监督意识,加大监督力度,把立案监督工作摆在侦查监督的突出位置。
突出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该院主动加强与国土、工商、卫生等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建立固定联席机制和互通情报机制。重点掌握打假、查税等方面的情况。对构成犯罪的此类案件,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移送而未移送,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加大监督力度,及时予以纠正。
突出对重点案件的监督。该院把监督的重点放在严重破坏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非法经营等经济犯罪案件,在本地区有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的立案监督上来。坚持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此外,该院还突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监督。着重对此类案件的审查,并将此作为规范和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和侦查行为的重要手段,从中发现违法、渎职行为,营造立案监督工作“敲山震虎”的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