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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两老人寄车引纠纷司法解心结
时间:2014-10-28 作者: 刘洁 宋晓燕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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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刚吃完早饭,一男一女两位老人,先后走进朝邑司法所,要求解决他俩之间的纠纷,所长张宏斌忙请两位老人坐下,询问情况。

原来,史某借别人的新电动车到朝邑街道办事,将车寄存在王老太处,办完事推电动车时,却不翼而飞。史某要求王老太赔偿价值6000元的新电动车,王老太以寄存车牌已收回为由拒不理赔,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向派出所报案后,又来到朝邑司法所请求调解。听完双方述说,张所长分别给两位老人做工作。当以王老太对寄存车辆保管不善要求赔偿时,王老太却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说,自已是新关村村民,今年已经70多岁了,老伴早逝,和儿女分开生活,靠寄存车为生,每天最多收入20余元,根本无力赔偿巨额车款。随后,张所长又与新关村干部沟通,证实了王老太所述。之后,张所长又给史某做工作,在张所长的耐心调解下,史某终于和王老太达成协议,各自承担一半责任。王老太以老龄卡做担保,同意分三期付完3000元赔偿款。

至此,两位老人因寄存车辆产生的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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