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4日晚22时30分许,西潼中队二分队接到一群众求助电话,称其是四川自驾游游客,晚上20时左右在G30连霍高速华山北服务区餐厅吃饭时,不慎将钱包遗落在餐厅,包内有身份证、银行卡、现金等重要物品。离开服务区到达西安登记宾馆时才发现钱包遗失,现在不能登记宾馆十分着急,希望民警帮其寻回钱包。
接到求助电话后,二分队值班民警宋涛、王羿晖、带领交通协管员薛进龙、潘浪涛迅速赶至华山北服务区餐厅,经询问餐厅值班人员后,得知餐厅服务员捡到一黑色钱包,后民警王羿晖与失主联系后,失主从西安出发赶往华山服务区,此时已是10月4日23时30分许,民警王羿晖立即决定就地等待失主。最终经过2个半小时的耐心等待,在10月5日的凌晨1时30分,失主从西安赶至了华山服务区餐厅,见到民警王羿晖及餐厅工作人员后,失主称自己与朋友驾车一行4人,4人的身份证、现金,银行卡都装在这个钱包内统一保管,确被自己不慎遗失。民警经过检查钱包内现金2700元、身份证4个、银行卡5个,经过确认黑色钱包就是该失主的钱包。失主领取了钱包,里面的贵重物品都没有遗失,所有证件都在。失主激动的说:“谢谢你们高速交警,有你们在高速,司机朋友开车开的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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