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渭南中心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环境,提升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水平,圆满完成支队《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及巩固提升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方案》中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按照市人大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专题询问评议活动以及市创建指挥部关于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巩固提升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经支队长专题办公会研究,现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市人大问询评议、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巩固提升文明城市等三项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缓堵保畅这一中心工作,通过打造文明交通管理示范品牌、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改善交通管理基础设施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把渭南城区交通秩序精细化管理水平推上一个新台阶。
二、组织机构
经支队长专题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迎接市人大问询评议暨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巩固提升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申军明任组长,副支队长闫丰胜、王亚锋任副组长,支队政治处、办公室、秩序处、法宣处、科技处、车管所及临渭、高新大队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支队长王亚锋兼任办公室主任,副调研员聂忠孝协助王亚锋副支队长工作,秩序处副处长周剑成任办公室副主任,从临渭、高新大队等基层大队和秩序处抽调4名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创建期间的统筹协调、督导检查、资料整理等工作。
三、目标任务及工作措施
(一)切实做好缓堵保畅工作,确保中心城市区不发生长时间、大面积交通拥堵。(责任单位:支队秩序处,临渭大队、高新大队)
1、由支队秩序处牵头,会同临渭、高新大队,结合连霍高速渭南西入口改造工程施工期间市区部分道路交通流量剧增的特点,定期分析研判,确定市区缓堵保畅工作原则和基本要求。
2、由两个大队根据支队确定的工作原则和要求,认真研究制定缓堵保畅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重点,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缓堵保畅方案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各大队10月15日前要将缓堵保畅专项工作方案报支队创建办审定。
3、由支队秩序处牵头,临渭大队配合,积极与市创建办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力争11月底开通前进路公交专用车道,提高路面通行效率。
(二)着力打造文明交通管理品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支队秩序处、车管所,临渭大队、高新大队)
1、把朝阳大街打造成一条文明交通示范街。由临渭大队制定详细实施细则。
2、把支队交通违法处理站、车管所和临渭、高新大队的交通违法处理站、车管所两个窗口单位打造成文明执法服务示范窗口单位,由支队秩序处、车管所和两个大队分别制定实施细则。
3、把东风大街和前进路十字、朝阳大街和前进路十字以及东风大街和新区东路十字共三个路口打造成文明交通示范岗点,由临渭大队和高新大队分别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
打造“一条街道、两个窗口、三处岗点”的示范品牌实施细则必须明确工作目标、明确品牌标准、明确工作进度、明确工作措施、明确奖惩办法;在制定细则前要广泛听取基层中队、窗口单位负责人、民警的意见,务求科学可行;三个实施细则要在10月15日前分别报支队审定后付诸实行。
(三)全力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着力提升文明城市交通管理等次。(牵头单位:支队秩序处、宣法处,临渭大队、高新大队)
1、重点整治三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完成时间:2014年12月31日)。从9月起到12月底,由支队秩序处牵头,临渭、高新大队组织实施,以严重影响城市交通安全的工程车野蛮驾驶、电动三轮车非法载客、酒驾等三类交通违法行为作为整治重点,每月集中时间、集中警力开展2次专项整治行动,每次专项行动的时间不超过2天。通过严查严处,形成高压严管态势,有效净化城市交通环境。同时要适时组织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打击处理,增强打击和教育的效果。
2、在示范点全面落实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完成时间:2014年10月31日)。支队法宣处,临渭、高新大队要以车管、违法处理两个窗口和三处示范岗点为依托,组建文明交通公益宣传志愿者队伍,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引导群众文明出行。同时联合市区两级文明委和交通志愿者协会,从统一着装、配备装备等方面着手,建立岗点上下班高峰时段的常态化志愿者引导队伍,开展有声势、有载体、有效果的交通志愿者活动。
3、加大文明交通创建宣传力度(完成时间:2014年10月31日)。支队法宣处负责以华商报、渭南电视台、渭南日报等省市主流媒体为平台,开展“文明交通我参与”活动,开设文明交通宣传和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台,大力宣传文明交通知识,展示创建工作成果,集中曝光不文明的交通违法行为,不断提高市民参与文明交通的自觉性。
4、改善交通管理基础设施(完成时间:2014年11月30日)。临渭大队要在11月底前对中心城区所有路面上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电子监控设备、隔离护栏等交通管理设施进行再次全面清理排查;对城区“十纵九横”范围内路段需要更新和施划标线、增设标识和标牌的,由临渭大队提出意见,支队秩序处组织实施;其余路段的交通设施由临渭大队具体负责增设、更新。
(四)加强机关内部创建工作。(牵头单位:支队办公室,临渭大队、高新大队)
10月底前,由办公室牵头,政治处配合,做好支队机关的文明卫生创建工作。要健全卫生城市创建机构,抓好办公区和生活区的卫生保洁、环境美化和除“四害”、病媒生物防治等工作,创造良好优美的办公环境。同时临渭、高新大队机关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着力做好机关内部的文明卫生创建工作。
四、几点要求
(一)明确任务,夯实责任。支队各处室以及临渭、高新大队要按照支队长专题办公会议精神和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各自职责,迅速统一思想,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落实,力争高标准完成分配的各项任务。
(二)严格考核、奖罚到位。为确保各项工作深入有效开展,支队以及临渭、高新大队要大力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并且予以记功表彰,从各个方面给民警争荣誉,鼓干劲。同时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机制,落实奖优罚劣,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要重奖,对工作消极、不推不动的要追究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齐头并进。
(三)灵通信息,加强宣传。支队各部门和临渭、高新大队要将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总结及时报送支队创建办。同时创建办、法宣处及临渭、高新大队的宣传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要及时对工作中的亮点和创新做法通过公安内网、交警微博微信、交警信息网、新闻媒体等多种宣传渠道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工作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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