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早10时45分,一条标题为“渭南实验初中门前警车送人上学”的帖子在腾讯网、新华网等网络媒体上吸引了众多网友的关注并有持续升温之势。
此事引起了市局、支队及临渭大队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局迅速成立联合调查小组,对该帖子反映情况的真伪进行核查,一同调取事发当日监控录像,并与当事民警、相关目击证人逐个谈话,了解事实真相,掌握真实情况。经查,8月31日早大队四中队指导员张明珠驾驶陕E1880警车执勤检查,实属于正常公务用车,却被个别记者恶意炒作。
市局联合调查查清事实真相后,迅速启动民警维权机制,在调查事实面前,发帖记者于9月2日上午前往张明珠家,鞠躬道歉,为他未经核实迅速在网上传播有损临渭交警形象的行为深表歉意,并在腾讯微博上发布了“诚恳致陕E1880警警车所在单位和当事民警的道歉声明”的长微博,希望得到大家的谅解。
9月4 日下午5时,市局联合调查组组织临渭大队领导班子和全体中层干部召开了“8.31事件”通告会,市局党委委员、纪检书记张润民,督察支队支队长杨跃进、副支队长杨万清,市局维权办主任马晓军,交警支队监察督察处处长李祥等同志参加了会议。会上,由市局督察支队杨万清副支
队长宣布了《关于网络爆料陕E1880警车涉嫌公车私用有关问题的调查报告》,详细说明了“8.31事件”发生的全部经过及调查结果;市局维权办马晓军主任宣读了《渭南市公安局维护民警合法权益澄清通知书》;市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润民代表市局和交警支队向张明珠同志发送了慰问金,并作了重要讲话。
张润民书记指出,公安纪检督察部门,不仅有对内进行违法违纪查处的职能,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职责就是维护民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的合法权益。我代表市局党委和交警支队向张明珠同志表示慰问并澄清事实,伸张正义、主持公道。同时,也是来给大家加油、打气、鼓劲的。临渭大队在以闫丰胜为班长的新班子成立以来,在市局和交警支队的领导下,各项工作进步迅速,变化日新月异,亮点频出,外树形象,内强素质,民警执法形象和执法规范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希望大家在当前较为复杂的执法环境中,学会保护自己,在工作中严格规范执法,如果有人肆意挑战我们的执法权威,市局和支队一定会给大家最强有力的支持。
最后,闫丰胜副支队长代表临渭大队做了表态发言,他首先代表大队对市局、支队在此次事件中为保护民警合法权益所做的努力表示真诚的感谢。同时,表示全大队民警要通过这一事件得到深刻启发、思考和警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树立“镜头无处不在,群众监督无处不在”的监督意识,牢记警令铁规,自身正自身硬,做一个合格的人民警察。要始终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弘扬爱民主旋律,以更高的标准、更严格的要求提高临渭交警大的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