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严厉打击村、社区等基层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办、市政府办于2014年7月9日印发了《渭南市整治村、社区等基层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按照要求,专项整治行动由市县两级政法委牵头,纪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近日,本报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市委政法委贾重新同志。
记 者:我市开展整治村、社区等基层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专项行动有什么重要意义?
贾重新:村、社区干部是最基层的干部,每天要接触群众,直接为群众服务。发生在一些村、社区等基层干部身上的违法违纪问题,容易在群众中产生不良影响,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按照中央组织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通知》精神,我市坚持专项打击与常规整治结合,坚持当前治标与长期治本结合,紧紧依靠广大干部群众,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刀把子”作用,以最坚决的态度向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法违纪行为“亮剑”,以最迅速的行动打击整治村、社区等基层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着力维护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平安和谐。
记 者:整治村、社区等基层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专项行动的目标是什么?
贾重新:要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摸清全市村、社区等基层干部违法违纪线索,重点查办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村、社区等基层干部涉黑涉恶、失职渎职犯罪案件,重拳摧毁一批村、社区等基层干部黑恶势力团伙,挂牌整治一批涉黑涉恶问题严重的重点村、社区,依法严惩一批村、社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分子,坚决打掉村、社区等基层干部黑恶犯罪的嚣张气焰,为加快建设陕西东大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记 者:我市开展整治村、社区等基层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专项行动的重点是什么?
贾重新:整治的重点有五方面:一是通过“霸选”、“贿选”等不正当方式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危害基层政权建设的行为;二是煽动群众带头无故上访、聚众闹事,破坏、阻挠重点项目、重要民生工程实施的行为;三是村务、财务长期不公开,滥用权力、侵占集体财产,贪污、挪用、克扣城乡低保、救灾、社保、医疗等民生资金的行为;四是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强立债权、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以及欺行霸市、敲诈勒索等行为;五是采取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非法集资、放高利贷,横行乡里、欺压百姓,参与“黄、赌、毒、抢”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记 者:开展整治村、社区等基层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专项行动如何安排?
贾重新: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是收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敦促违法犯罪分子主动投案自首,广大群众可在7月31日前,向市县两级纪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举报、揭发村、社区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第二阶段主要对梳理排查的违法违纪行为线索,组织相关人员成立工作组,综合分析研判,确立一批打击整治的重点。第三阶段主要是开展调查取证、集中打击,根据案件情况分类侦办、集中攻坚,要在较短时间内侦破一批村、社区等基层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第四阶段主要是分析研究村、社区等基层干部违法违纪特点,针对性制定预防措施,建立健全加强基层组织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村、社区等基层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塑造基层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记 者:市委、市政府开展这次专项整治,对各级部门有哪些要求?
贾重新:为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市委、市政府对各级各部门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各级各部门要以对组织和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自觉认真履职,把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整治行动上。二要严明纪律、公正执法。各执法机关要排除干扰、秉公办案、严格执法,在调查取证、审查定性、案件缉捕、移送起诉等各个环节,要做到认真严肃细致、公正及时高效,把每一个案子都办成铁案。三要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市委、市政府把专项整治行动列入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全面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对该整治没有整治、该处理没有处理的问题和人员,要按照“面貌不改变、任务不减、人员不撤”的原则及时“补课”,同时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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