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行车秩序,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缓解城区道路车辆拥堵现象,提高道路通行率。潼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城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 进行全面升级改造,目前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已安装调试完毕,即将投入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决定从2014年7月15日开始启用全县的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启用的固 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城区中十字、北十字、桃林路十字、汽车站十字、兴隆街西十字、财政局十字、和平路与南新街十字、兴隆街与尚德路丁字路口、 双桥大街与秦岭大道丁字路口、新华宾馆、县委门口、东风巷口、育贤街东口、育贤街西口、尚德路中段、310国道禁沟大桥东、310国道高桥刘家、204县 道张家湾,主要对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超速行驶、违反标志标线、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驾驶机动车接打电话妨碍 安全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周知。请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注意行车安全、珍爱生命、平安出行。
特此公告
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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