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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县“5·21”系列抢劫案侦破纪实 纵横千里捉绑匪
时间:2014-07-16 作者: 刘聪梅 通讯员 曹飞跃 唐苛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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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囊中羞涩  持枪打劫

5月20日21时许,四名操着外地口音的小伙分乘两辆摩托车,来到310国道华县杏林镇一饭店用餐。约23时许,四人见饭店内无其他顾客,便持枪、砍刀将饭店老板梁某、老板娘张某及其年仅5岁的儿子梁某某威逼至二楼包间内实施控制,并将梁某及张某捆绑,索要三万元现金。

“店里没有这么多钱,得出去向朋友借。”梁某与四人周旋着。

约莫凌晨2时,两小伙留在饭店看押张某及其儿子梁某某,另两人骑一辆摩托车逼着梁某出门向朋友借钱。梁某在借钱过程中伺机让朋友报警。

接警后,杏林派出所迅速出警,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其余3人闻讯逃跑,梁某全家安全获救。

抓获的嫌疑人刘某今年15岁,是江西省于都县人。经审讯警方得知,刘某于2013年离家到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打工时,在网上认识了其他三名嫌疑人,之后四人相约在东莞一服装厂打工。今年5月1日,四人向工厂请假,坐长途大巴车来到西安约见网友,因缺少钱花便流窜至渭南伺机作案。

多警联动  细心排查

案件发生后,华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责令刑侦大队成立“5·21”专案组,同时要求网监大队给予支持。

“不惜代价,尽快破案,抓捕所有犯罪嫌疑人!”局长雷有才态度坚决。

然而,犯罪嫌疑人的刘某仅能提供其余三名犯罪嫌疑人的绰号、虚拟身份以及案发前四人曾在广东东莞一私人制衣厂共同打工的少量信息,但这并没有难倒以知难而上著称的华县民警。

没过几天,民警通过大量走访和摸排获知:嫌疑人曾用三张假身份证,分别在临渭区乐天大街、阳郭镇和华县高塘镇的旅社登记住宿。从“5·21”案发现场,他们找到了犯罪嫌疑人遗留的一部手机,从而获取了作案人员的照片和相关信息。

根据该团伙活动轨迹,民警认真研究了5月中旬华县大明镇韩凹村,和瓜坡镇闫岩村相继发生的两起抢劫案的特点,判定这两起案件与“5·21”案为同一伙人所为。

综合多起抢劫案的信息,加上嫌疑人刘某对照片的辨认,民警基本确定了另外三名嫌疑人的体貌特征。

辗转千里  查明身份 

经过深入摸排,专案组判断三名嫌疑人已经逃出省外。为了尽早破案,华县警方于5月25日上午10时,让工作经验丰富的老民警段渭强与侦查员廖峰乘飞机前往东莞,希望从该团伙工作过的工厂查明嫌疑人的身份。两地警方密切配合,通过艰难摸排,民警终于在十分复杂的环境中找到了嫌疑人作案前打工的制衣厂。

经工厂员工的辨认和大量信息筛选比对,首先确认了在逃嫌疑人中外号为“大个”和“阿哲”的详细信息。“阿哲”叫钟某某,重庆市忠县人,21岁;“ 大个”叫赵某某,河南省确山县人,26岁。但另外一位被称为“师叔”的嫌疑人,在工厂使用的身份全是假的,一时难以确定。

为了准确掌握“师叔”的信息,民警仔细询问了与“师叔”聊得来的制衣厂工人,得知其为江西赣州市人,20岁左右。在缩小了排查范围后,很快“师叔”刘某某进入了警方的视野。经过工厂员工和被抓获嫌疑人刘某的辨认,确定该人就是“师叔”本人。

南北配合  缉拿嫌犯

5月28日,三名在逃嫌疑人的身份信息虽然全部确定,但三人去向不明。随后,民警对他们展开上网缉逃,同时开始了紧锣密鼓的抓捕工作。

当天,一路民警赶赴河南驻马店对赵某某进行追捕,身在广东的段渭强组赶赴接壤的邻省江西赣州对刘某某实施抓捕。可是,狡猾的嫌疑人并没有回到各自的家乡,抓捕工作陷入困境。

民警们并未放弃,案件一步步推进。

6月4日,获知嫌疑人钟某某在深圳活动的信息后,专案组立即同深圳警方取得联系并请求协查。

6日10时,网监大队大队长魏文婷与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曹晓雷专门赶赴深圳。在深圳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得知嫌疑人钟某某在东莞虎门出现。

8日,曹晓雷组立即赶赴东莞与段渭强组会合,并且迅速奔赴外来人口近百万的虎门镇,开始秘密走访、仔细摸排、蹲点守候。

24日,在虎门警方配合下,将嫌疑人钟某某在一旅馆内成功抓获。经突审,掌握了“师叔”刘某某的所在位置。专案组立即制定抓捕方案,严密布控,刘某某当晚落网。

26日晚11时,两名嫌疑人被安全押回华县。目前,警方正在对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展开追逃。

缺乏管教  步入歧途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钟某某、刘某某三人最终交代了犯罪事实,纷纷表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后悔莫及。

记者从华县警方了解到,四人年龄最大26岁,最小的才15岁。他们均来自偏远的农村家庭,父母常年外出务工,从小缺乏父母的照顾和教育,初中未读完就步入社会,常年在外漂泊,靠打零工维持生计。2013年,该团伙通过网上QQ聊天结识,逐渐熟悉起来,约定在广东东莞一个私人制衣厂短暂打工。今年5月1日,四人结伙,携带数张假身份证从广东东莞流窜至渭南,一下车便来到人民大街一五金店购得仿真枪、砍刀和绳子等作案工具。该团伙先后在临渭、华县等地分别采取绳绑、捂嘴、持刀及仿真枪威逼等多种手段盗抢摩托车3辆,作为作案用的交通工具。经过前期准备和在华县多次踩点后,于5月20日晚对310国道梁某的饭店实施入室抢劫,抢得现金4000余元。负责此案的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曹晓雷说:“像这类从小缺乏教育,早早走向社会的青年还很多,其中有的因缺乏法律意识而导致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误入歧途。”

华县警方提请家长朋友们:“多给孩子些关心和照顾,从小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远离犯罪!”

辗转4省7市,32天千里追踪,华县杏林“5·21”系列抢劫案成功告破,一个跨省流窜作案的抢劫团伙,终于在警方的铁拳被摧毁。

在“秦剑”专项行动中,华县公安持续保持对多发性侵财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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