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把服务民生作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思路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倡导推行"三心"工作法,赢得了民心。
一是对每位申请监督者都满怀爱心接待. 申请监督者到检察院, 民事行政检察科的同志都热心地请他们到办公室,给他们让座, 给他们倒水,面对面地倾听他们的诉求,和颜悦色地询问案件的有关情况,认真查看有关案件材料,详细解答他们的问题。
二是对每起申请监督案件都专心办理. 申请监督案件受理后, 民事行政检察科的同志都抓紧办理,调阅审查有关案件材料,及时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进行沟通,听取当事人的意见,查明案件事实,核实案件证据,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作出正确的监督决定。
三是对每位申请监督者都耐心说法析理.对不支持监督的申请人, 民事行政检察科的同志更是耐心有加,给申请人讲清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案件的办案程序,监督的条件和标准, 讲清人民法院裁判正确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讲清申诉的风险和成本,让申请人权衡利弊,冷静思考,审慎处理问题。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工作中只有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培养深入细致,热情耐心的工作作风,帮助人民群众学习理解有关法律规定,增强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让人民群众有理有处讲,有冤有处伸,既讲理又讲情,才能作人民群众的贴心人,才能赢得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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