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心中的“调解之花”
——记故市镇调委会调解员淡志敏
他,今年60岁,中等身材,待人平易近人,对己从严要求,干事精干利落,精神饱满,老当益壮。他曾担任村民小组组长5年,村委会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10年,1999年又被镇政府聘用为镇干部,这些经历让他积累了过硬的矛盾处理能力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二十多年来,故市镇的大街小巷
总能看到他的身影,他累计调解各类纠纷1000余起,调解成功率99%,提起他,镇街群众都竖起大拇指,说他是大家心目中的“调解之花。他就是临渭区故市
镇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淡志敏。
2013年10月下旬一天,临渭区故市镇调委会正在调解室召开矛盾纠纷排查碰头会。忽然听见窗外人声吵闹:“镇上再没人管,咱就到市政府上访走!”镇调委会雷主任立即指派调解员淡志敏处理此事。
年逾六旬的调解员老淡立即进入工作状态,凭着多年的威望和调解经验,他首先对来访的十几名群众好言相劝,让大伙不要着急,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又让大伙选
出5名代表,和他说事,其余人回家等候佳音,一定会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送走其余群众后,老淡就和5名群众代表攀谈起来,经过了解得知:2010年渭蒲
高速公路建设时,承建单位中铁四局委托渭南利通管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方)和故市镇南马村(简称乙方)签订了101亩土地租赁协议,其中涉及南西组
有69亩,作为施工半混料场使用。按照协议规定,料场弃用后,由甲方进行该土地复垦,经村组干部、群众验收不合格者,甲方所交的押金(押金交由镇政府保
管)不予退回,用作解决土地复垦的遗留问题。如今,乙方在修路工程结束后,未对料场用地进行复垦,去向不明。南西组23户涉及69亩土地得不到及时复垦,
农户怨声载道,找镇政府反映此事五六次没回音。由于按照协议,交由镇政府保管的押金数远远不够实际复垦费用(实际复垦费需6000元/亩,但押金数为
2000元/亩),镇政府也犯头痛。老淡深深知道。此事需慎重处理,否则影响党群关系,他给群众代表说:“你们看,项目部人跑了,要想找,派谁去找?路费
谁承担?况且镇政府当时代收复垦押金也是为了大家好,谁能料到物价上涨,原先预留的复垦费不够用?”代表们低头不语,老淡就劝他们先回去商量商量,并答
应,镇政府一定会把复垦费押金返还给大家,但不能让镇政府倒贴费用。群众代表走后,老淡找镇上原先分管此事的同志了解情况。第二天,老淡亲自同村干部到原
料厂现场进行查看,回到镇政府,找镇上主要领导,说明复垦费标准确实太低,希望镇政府能想办法适当给群众补助一点儿。老淡经过和镇政府、群众代表双方的多
次交涉,2013年11月14日,终于使69亩地得到了24万元的复垦费,群众按面积领到补偿额满意而归,一起群众性事件得到平息。
2000年至今,淡志敏连续被镇党委,镇政府评为“调解先进个人”、“优秀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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