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和“平安校园”建设活动,发挥普法
宣传教育作用。5月14日上午,临渭法院刑事审判庭走进辖区杜桥中学,就地开庭审理被告人吴某、李某某涉嫌抢夺罪一案。市中院、市检察院、区委政法委,区
人大、区教育局等单位领导和部分驻渭新闻媒体记者及近5000名师生现场旁听了庭审。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11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吴某、李某某多次驾驶摩托车在渭南城区等地,采取飞车抢夺的方式,趁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并
将其所得赃款全部挥霍一空,其行为严重危害他人财产安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均已构成抢夺罪。经过法庭审理:两被告均认罪伏法。法庭考虑两被告人认罪态
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对其依法酌情从轻处罚,当庭分别判处两被告有期徒刑2年和1年又8个月,并各处罚金3000元。
近二个小时的法庭审理,现场秩序井然,法官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意见,并将寓教于审贯穿庭审始终,现场的同学们认真旁听,并不时记录。庭审结束后,刑事法官
结合多起真实案例,着重从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和犯罪行为;遵纪守法,理智行事;树立远大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
观等四个方面为师生们进行了一场精彩生动的法制报告,进一步引导和教育同学们增强法制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庭审现场同学们纷纷表示,真实的庭审过程
和鲜活的案例以及生动的法制报告,使他们零距离、真切感受了庭审的全过程和法律的威严,也懂得了一定要同违法犯罪作斗争,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运用法律武
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做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的好青年。
近年来,临渭法院积极发挥“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引领作用,在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不断加大“法院开放日”等活动的同时,加大了审判工作进农
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的“五进”活动力度,尤其是在审判工作进学校活动中,选择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等教育引导,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并通过庭审进校园活动的深入开展,做到了对辖区初中以上学校的全覆盖,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庭审结束同学纷纷谈庭审感受。










陕公网安备 610502020004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