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阳城关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案的调解同时化解了三起纠纷,不仅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而且真正实现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原告卫某为陕中煤公司某项目部供给水泥,双方签订了合同。2012年12月,经双方结算,该项目部尚欠原告水泥款157460元。此后,卫某多次催要,该项目部以经济困难为由一直未付。无奈,卫某诉至法院要求陕中煤公司与陕中煤公司某项目部共同偿还欠款。
案件审理中,经法庭多次调查了解到:卫某在索要欠款过程中,曾非法扣押了陕中煤公司的车辆,而且卫某从陕中煤公司某项目部员工借款12000元,而该笔借款已作为清偿卫某欠款记入公司帐务。诉讼中,陕中煤公司要求卫某赔偿扣押车辆的损失,而其下属某项目部要求折抵12000元,卫某不同意,坚持要各说各的事。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后,两被告准备分别起诉卫某主张各自的权利。为了减少当事人的讼累,节约诉讼成本,在已将卫某诉讼案件判决书制作好的情况下,法庭决定再次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分别与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沟通,协商卫某扣押车辆的损失及12000元的折抵问题。经过几次的协商,三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在法庭的主持下履行清结。
调解一件案件,同时化解了三起纠纷,法官们用辛勤的汗水与付出换来了当事人满心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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