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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甘井法庭用心调解完美结局
时间:2014-05-27 作者: 苗建丽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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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30日,天气格外晴朗,阳光明媚,甘井法庭调解室充满着温馨和喜悦,法官们用真心和耐心调解终结两起案件。
    事情是这样的:2013年6月16日原告辛某某将其家基建的沙子堆放在村巷道,被告郭某某因嫌沙子占据巷道而不满,与原告辛某某发生争执,继而厮打。双方在厮打过程中,被告顺手从地上捡起一节木棍打在原告头部,此时被告之妻上前脱架,被原告用木板打在面部,致其左眼周围血肿,后被报警。经法医鉴定,辛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在公安机关处理期间,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经济损失56000余元,并扬言如果此事处理不好,他还要去被告家闹事,经公安派出所与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2014年3月11日原告辛某某以侵害健康权纠纷将被告郭某某起诉,同时郭某某与其妻亦以同样案由将辛某某起诉,要求辛某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以及名誉费等经济损失53000余元,这样就同一事实引发了两起案件。
    甘井法庭受理案件后,庭长苗建丽意识到此案必须慎重处理,若处理不当,可能会引发刑事案件严重后果和缠访发生。为了使案件顺利审理,苗庭长认真分析案件后,认为将两个案件放在一起审理,既省时,又能调和两家关系。随后她详细查阅案卷材料,走访了解情况,对原、被告作谈话笔录,并多次耐心做调解工作,原告总是低着头、紧皱眉头讲“我是一个不识字的农民,被告必须赔偿5万元”,而被告以原告提供的医疗费票据中有其他疾病产生的费用,不愿赔偿,双方僵持不下。接着,法庭进行第5次调解,用法、情、理相结合,打消双方的思想顾虑,解开思想疙瘩,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郭某某赔偿原告辛某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后续治疗费等各种经济损失共计13500元,并已当庭执行完毕,同时郭某某与妻子起诉辛某某侵害健康权纠纷案撤诉。
    此案调解终结已是晚上8点钟,虽然法官们精疲力尽,但看到原、被告带着满意的心情走出法庭大门,原告那紧皱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法官们也感到一种自豪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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