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发挥普法宣传教育作用,近日,临渭法院刑事审判庭 走进辖区杜桥中学,就地开庭审理被告人吴某、李某某涉嫌抢夺罪案件。该校近5000名师生旁听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接受了一次生动的法制警示教育。
2013年11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吴某、李某某多次驾驶摩托车在渭南城区等地,采取飞车抢夺的方式,趁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并将其所得赃款全部 挥霍一空,其行为严重危害他人财产安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均已构成抢夺罪。经过法庭审理:两被告均认罪伏法。法庭考虑两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 现,对其依法酌情从轻处罚,当庭分别判处两被告有期徒刑2年和1年又8个月,并各处罚金3000元。庭审中,吴某和李某某分别忏悔了各自的过错,称由于他 们文化水平低,抵御能力差,加上法制观念淡薄导致他们最终走向犯罪道路并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最后告诫同学们要好好珍惜眼前时光,遵纪守法。
近两个小时的法庭审理,现场秩序井然,法官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意见,并将寓教于审贯穿庭审始终,现场的同学们认真旁听,并不时记录。庭审结束后,刑事法 官还结合多起真实案例,着重从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和犯罪行为;遵纪守法,理智行事;树立远大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 价值观等四个方面为师生们进行了一场精彩生动的法制报告,进一步引导和教育同学们增强法制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
“通过这样真实的庭审过程,让我零距离、真切感受了庭审的全过程和法律的威严,这种生动直观的形式,让我受益匪浅,也增强了我们今后自觉学法、守法、用 法意识。” 庭审后,杜桥中学高二学生车飞感慨道。旁听师生们对“庭审进校园”活动也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整个庭审始终贯穿了“寓教于审”的理念,程序公开规范。这样 的方式直观、真实,易于理解,既能帮助同学们更好掌握法律知识,丰富阅历,也懂得了一定要同违法犯罪作斗争,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 合法权益,争做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的好青年。
近年来,临渭法院积极发挥“全国司法公开示范 法院”的引领作用,在不断加大“法院开放日”等活动的同时,加大了审判工作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的“五进”活动力度,尤其是在审判工作 进学校活动中,选择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等教育引导,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并通过庭审进校园活动的深入开展,做到了对辖区初中以上学校的全覆盖,达到 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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