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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签订《严禁公职人员从事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承诺书
时间:2014-05-04 作者: 党会娟 周晓红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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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蒲城县委《关于国家公职人员严禁参与社会非法集资等违法活动的通知》精神,严禁检察人员参与社会非法集资等违法活动,近日,陕西省蒲城县检察院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开展了“三个一”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组织一次学习。该院及时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及时传达学习《蒲城县委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或从事社会非法集资等违法活动的通知》。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澄鸣强调:全体干警要认真抓好此次通知精神的学习,政工、纪检部门要从对干警的教育、预防上下功夫,纪检部门要多提醒,加强对干警八小时外的监督,坚决抵制高利息诱惑,确保检察队伍稳定。
    二是剖析一堂案例。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专题学习讨论了全国影响最大的吴英集资诈骗案,被浙江省高院重新审理后,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案件。还有身边榆林市神木县刘旭明集资诈骗案、大荔县杜洋集资诈骗案等典型的非法集资案件,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损害了群众利益,影响到社会稳定。
    三是开展一次承诺。按上级要求,开展了“摸底、填报、承诺”活动。该院纪检监察部门结合实际,要求各部门对本部门人员进行一次集中排查摸底。对不如实报告、不及时纠正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每名检察人员通过学习,都能如实报告,并承诺不参与各种形式的社会非法集资活动和为单位、个人集资提供担保,不参加任何与检察人员身份不符的活动。目前,该院未发现人员参与非法集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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