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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检察院破除四风强职能
时间:2014-04-30 作者: 李大跃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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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检察院为了严格执行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各项办案纪律规定,加强干警党风廉政建设、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不断增强干警拒腐防变能力,院党组采取各种措施解决干警中存在的“四风”问题。     
    破除“形式主义”:工作中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减少文山会海,形成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破除“官僚主义”:严格执行高检院各项纪律规定以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 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破除“享乐主义”:设立干警个人去向牌,建立干警周一集中学习制度;开展检风检纪大整顿大排查活动,政治处、纪检室不定期采取明察暗访 的方式,治理迟到早退、脱岗溜岗等行为。破除“奢靡之风”:院党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杜绝公款送节礼,建立公务接待、廉政灶等制度,坚决控制“三公经 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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