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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区检察院引入心理疏导机制关爱涉罪未成年人
时间:2014-04-16 作者:  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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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我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谢谢你们来看我,你们让我看到了阳光,感受到了自由,希望你们能继续帮助我。”16岁的小明(化名)说完失声痛哭。 近日,临渭区检察院未检科干警与渭南阳光心理互助沙龙的心理咨询师来到临渭区看守所,对在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明进行了心理疏导,帮助其消除阴影,改过 自新。

2013年11月12日,王某、翟某叫来小明一起预谋抢劫出租车,3人携带钢棍以搭乘出租车为由将受害人骗至偏僻处,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抢得受害人手机及现金。

办案检察官在审查案件中发现小明一向表现良好,这次是受不良朋友的鼓动稀里糊涂参与了抢劫。在看守所里,小明意志消沉,自暴自弃,他的父母亦忧 心忡忡。办案检察官了解到小明的情况后,首次尝试引入心理疏导机制,并联系了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师有针对性地给予心理疏导,最大限度地 帮助小明消除心理阴霾,帮助他更好地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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