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优势,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社会平安和谐稳定,2014年以来,澄城县司法局全面启动中心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
中心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一般由5人组成,设主任1名,由镇综治办主任担任;副主任2名,由中心(社区)主任、司法所长担任,工作场所设置在中心村(社区)。
出台了《澄城县中心村(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中心村(社区)人民调解工作机构设置、工作流程、工作制度、保障措施等,推动人民调解工作顺
利开展。出台了《澄城县中心村(社区)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明确了中心村(社区)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员的范畴,调解员的任用条件、选聘程序、任期等,调解
员的培训和考核管理等事项,在尊重和保障调解员合法权益的同时,充分调动调解员做好调解工作的积极性。
此外,选聘人民调解员,采取个人申请、基层推荐、县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审核批准的方式,在全县各镇范围内选聘人民调解员50名。选聘的人民调解员,政治觉
悟较高,有一定的调解工作经验,热爱人民调解工作;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一年以上,熟悉法律法规和政策,群众工作经验丰富;从事社会管理和社区工作,熟悉当地
风土人情,社会工作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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