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省院及渭南市院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和生命安全,切实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韩城市院决定在2014年3月至1 1月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此次专项监督活动是刑法分则第六章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发案较多的犯罪和第三章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
专项活动共分三个阶段:一是监督检查阶段(3月20至4月20日),主要通过走访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查询“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关注新闻媒体相关报
道、认真受理控告、举报、申诉等多种方式,对近年来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梳理,摸排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的线索。二
是建立和完善“两法衔接”机制,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阶段(4月20至9月20日),
完善“两法衔接”工作制度,构建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长效机制。三是总结通报阶段(2014年11月初)
通过专项监督活动实施,以增强韩城检察机关服务当地生态文明建设和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凸显检察机关心系人民群众的情怀和维护群众利益的决心。








陕公网安备 610502020004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