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意识。树立高度政治意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时刻牢记政法干警身份,永远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始终保持政法干警的政治本色,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法律、忠于人民。
二、宗旨意识。树立“为民服务”意识,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扎实转变工作作风,法律服务着力社会经济发展,突出为“民营”经济、“三农”工作保驾
护航;法律援助工作重点在为特定对象和弱势群体的权益维护上,应援尽援;全体干警将工作重心下移,尽力做好“平安建设”及“政法干警一线工作日”活动工
作,到一线、到群众中去,真心实意为群众宣传法律、调解矛盾,切实做到群众真满意。
三、责任意识。树立干警履责应当、尽责光荣、敢于担当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着力做到遇矛盾不回避、遇责任不逃避。
四、发展意识。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服务发展是第一责任”的意识,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全面建成“平安法治澄城”中找准司法行政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较好地履行好各项职能,助推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
五、创新意识。树立“敢为人先”的勇气,紧紧围绕新时期赋予司法行政的新使命,把创新社会管理作为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法制宣传在效果上求突破;人民调
解着力预防纠纷,以较小成本求矛盾化解、求社会平安和谐;社区矫正着力管理,确保刑罚有效实施,确保不失控、不漏管,确保维护社会稳定;安置帮教则着力服
务,使被帮教者尽快融入社会,并成为社会的有用之人。(澄城县司法局 张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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