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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法院学典型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时间:2014-04-04 作者: 冯永龙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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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潼关法院组织学习“延安精神”、“最美潼关人”雷洋洲等人先进事迹、富平新生儿被拐案等反面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潼兴主持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政工科长组织学习。首先从“延安精神”简介、精神内涵、历史地位、继承发扬等四个方面就“延安精神”进行了全面学习。接着,组织学习了 “最美潼关人”雷洋洲、王新军、李振牢等人生动感人事迹。最后,就陕西富平产科医生私卖婴儿案、澄城硫磺矿“7•23”火灾事故等损害渭南形象、损害群众 利益的方面典型事例进行了警示教育学习。
    同时,法官干警还就“延安精神”进行了专题讨论。一致认为,对“延安精神”的这一种革命精神学习很有必要,也很重要,要学习“延安精神”的坚定正确的政治 方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这四个方面的精髓。学习“延安精神”更要做到与时俱 进,学深学透学到位。
    通过对“延安精神”、雷洋洲等“最美潼关人”先进事迹、澄城硫磺矿“7•23” 火灾事故等反面典型的学习,进一步深刻理解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学习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吸取反面典型的经验教训,从而增强做 好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达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预 期目的。(冯永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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