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巩固扩大简政放权成果,以实际行动服务社会、惠及群众,交警支队近期经过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精心准备,制定了一系列新的便民利民措施,并于4月1日举行渭南公安交警便民利民新闻发布会,集中向全社会公布了六项便民利民新举措、一项规范执法新规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力提高公安交警部门服务水平和执法能力。会议由副支队长张治荣主持,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申军明代表市公安局作了新闻发布,副支队长王亚锋、车管所教导员钱雪莲、高新交警大队大队长田军、临渭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申卫亚围绕“6+1”新举措、新规定的一些具体问题现场回答了记者提问。央视网、新浪渭南、陕西广播电视台、渭南电视台、《华商报》、《三秦都市报》、《渭南日报》等12家省市媒体应邀对发布会进行了全程采访报道。
发布会推出了“6+1”新举措、新规定:一是开设免检车辆注册查验“绿色通道”。从4月1日开始,交警支队车管所将开设免检车辆注册查验绿色通道,凡是属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批准认定免于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或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群众可直接到绿色通道办理注册登记,无需再到各检测站排队等候,仅需提交车辆资料“一个动作”,后续业务全部在车管所内部传递完成,真正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斩断非法利益链。二是启动短信直通车服务。从4月1日开始,依托交警支队短信平台,通过发送短信的形式,支队车管所将定期、定向为群众提供逾期未换证、记分、审验、满60岁体检、车辆逾期未检验、报废等一对一的免费告知服务,使广大群众能够及时掌握本人驾驶证及车辆状态。三是优化驾驶人考试服务。从4月1日开始,支队车管所将联合渭南市阳光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和渭南师范学院心理学专业,在驾驶人考试各科目候考室开展免费考前心理疏导服务,并在各候考室安装无线局域网设备,为考生提供免费WIFI上网服务。四是下放新车注册、抵押业务。从4月1日开始,支队把免检车辆新车注册抵押业务下放到各县市交警大队,群众在渭南辖区内任何一家汽车销售4S店购买新车后,均可在当地交警大队办理注册、抵押业务。五是规范渭南市区停车收费管理。从4月1日开始,支队确定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每天8时至20时、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每天8时至19时为收费时段,其余时段不收费。同时,在收费时段内,机动车临时停放30分钟(含)以内不收费。六是开通渭南网上交警。从4月1日开始,支队全面升级改版互联网渭南网上交警,启用交警微博,动态、实时、全方位为群众提供天气、路况、重大交通事故等信息,发布交通管理法律、法规;从5月1日开始,QQ在线24小时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并答疑解难。随后,陆续开通网上预约等服务功能,全面拓宽服务群众的渠道。七是推行一项规范执法新规定。从4月1日开始,支队正式发布执行《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处理交通违法行为若干具体规定》,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电子监控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问题做出如下规定:(一)对电子监控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凡是通过查看电子监控记录资料(图片、视频),能够清晰辨认驾驶人体貌特征,明显可确定驾驶人的,处罚该驾驶人,同时记分;(二)有以下两种情形之一,通过查看电子监控记录资料(图片、视频),不能直接确定驾驶人的,可处罚机动车管理人或所有人,不记分:① 2012年12月31日之前,本市户籍的各类机动车在本市境内或异地(外省、市)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②2013年1月1日之后,本市户籍的各类机动车在异地(外省、市)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大中型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一次违法记录相应记分在12分的除外)和各类小型非营运机动车在渭南辖区发生的违法情节较轻且相应记分在3分(含)以下的交通违法行为。(三)对2013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需通过查看电子监控记录资料(图片、视频),调查询问有关当事人、证人等方式,确定机动车驾驶人,对其予以处罚,同时记分:①各类大中型客、货车(含非营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出租汽车等重点管控车辆在渭南辖区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②本市户籍的大中型客车(含非营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异地发生的一次应记12分的交通违法行为;③各类小型非营运机动车在渭南辖区发生的违反交通信号(如闯红灯)通行、超速20%以上等相应记分在6分(含)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
发布会后,各家媒体围绕停车收费管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交警路面执勤执法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集中发问、现场采访,与会支队领导和车管所、秩序处、临渭大队的负责人逐一作了答复。
最后,申局长真诚希望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和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对交警部门进行监督,促使全市广大交通民警扎实落实6+1新举措、新规定,确保更好、更扎实地为群众服务。